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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教育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的实施方案

来源:鼎城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12-02 16:1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以下统称“四项制度”),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23号)和《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9〕11号)规定, 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1月起,鼎城区教育局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行为时全面执行“四项制度”,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完全充分,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执法公示责任。鼎城区教育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及时通过公示平台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在全省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立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公示。

1. 强化事前公开。要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编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应当经合法性审核后,按“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运行要求,在政府网站统一公示。

2. 规范事中公示。严格执行《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湖南省行政执法证》或经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人员要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政务服务窗口要规范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3. 加强事后公开。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其他行政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信息。按国家要求及时公开和报送本机关年度行政执法情况 及相关数据。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 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责任。行政执法机关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2. 完善文字记录。要研究制定执法规范用语和执法文书制作指引,规范行政执法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文书,要适用省、市主管部门制定的统一的格式文本。省、市没有制定的,按照符合规定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统一适用的行政执法格式文本,并报区司法局备案。

3. 规范音像记录。各执法机关要根据执法需要,合理配备照相机、摄像机、视频监控等记录设备和相关音像资料采集存储设备;配备执法记录仪或者手持执法终端,原则上按照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征收执法人员以及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现场勘验执法人员每2人一台的标准配备。

4. 要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工作,充分考虑音像记录方式的必要性、适当性和实效性,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亮证执法、现场检查、现场勘查、留置送达和举行听证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推行全程音像记录。

制定音像记录采集存储设备配备和音像记录场所建设方案,编制《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执法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规章制度。

音像记录釆集存储设备配备和音像记录场所建设方案,报区司法局备案,区财政局统筹安排建设资金,按照规定采购和建设。

5. 严格记录归档。要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凡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所采集的音像记录,要刻录成光盘,与纸质文档一并组卷归档。积极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防删改的信息化记录存储方式,通过技术手段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存储。建立健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电子认证、电子签章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

6. 发挥记录作用。要加强对记录资料的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对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对记录信息调阅的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 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2. 明确审核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为区教育局法制办。要配强工作力量,使法制审核人员的配置与形势任务相适应,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本系统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

3.确定审核范围。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淮复杂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

4.明确审核责任。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推动落实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因行政执法承办机构的承办人员、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和审批行政执 法决定的负责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导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错误,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全面推行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

1. 说明理由制度的适用范围。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对行政管理 相对人不利的决定时,应当说明理由。按照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 执法案件,应当充分说明理由;对于按照法定简易程序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可以简要处理。

2.说明理由的标准及内容。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充分说明行政执法决定的理由,说明理由包括事实判断理由、证据釆信理由、依据选择理由和决定裁量理由四个方面,旨在说明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和逻辑性,要着重对执法证据所指向的法律事实、法律事实与法律规范的关联、法律规范的适用与执法决定裁量的合理选择等方面予以说理。

3.说明理由制度执行的监督。对于执法决定文书不说明理由,仅简要记载当事人的行为事实和引用执法依据的,当事人有权要 求行政执法机关予以说明,拒不说明理由的,可向上级主管机关或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监督。

(五)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要加强执法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法制审核流程规范有序。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开展网上行政服务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完善行政执法数据汇集和信息共享机制,落实全国统一规范的执法数据标准,明确执法信息共享的种类、范围、流程和使用方式,促进执法数据高效采集、有效整合。要积极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行政执法实践中的运用,利用语音识别、文本分析等技术对行政执法信息数据资源进行分析挖掘,发挥人工智能在证据收集、案例分析、法律文件阅读与分析中的作用,聚焦争议焦点,向执法人员精准推送办案规范、法律法规规定、相似案例等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生成执法决定文书,有效约束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尺度统一。加强对行政执法大数据的关联分析、深化运用,通过提前预警、监测、研判, 及时发现解决行政机关在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升行政立法、行政决策和风险防范水平,提高政府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 组织保障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股、室、站、办为成员的全面推行“四项制度”工作协调小组,定期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区教育局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推进“四项制度”的日常工作。要加强对本系统全面推行“四项制度”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本系统全面推行“四项制度” 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按照常政办发〔2019〕11号文件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对全面推行“四项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经费投入。要开展全面推行“四项制度”专题学习培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全面推行“四项制度”的宣传;要强化对相关工作的督促检查,保障相关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机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常德市鼎城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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