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推进“六大强农”行动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六大强农”行动 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就鼎城区持续推进“六大强农”行动、促进乡村产业兴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进高新”工作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民持续增收为目的,坚持发展精细农业,加快提高农业全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及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建设现代化鼎城提供重要支撑。
到2023年,努力实现以下目标:农业优质特色千亿产业进一步壮大,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8:1。农业品牌对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全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达到45个以上;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达到3个以上;湖南省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地方特色品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注册商标农产品,及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面实行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和赋码标识,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现代种业创新取得重大突破,智慧智能农机产业链发展取得明显进步,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油菜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8%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3%以上。农业绿色发展进一步提质,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农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推进品牌强农行动
1. 完善品牌培育机制。出台《鼎城区农业品牌建设奖励扶持办法》,健全品牌培育激励和保障体系,进一步增强新型经营主体创建知名品牌的积极性。
2. 深入推进农业品牌建设。重点培育区域公用品牌,支持“两品一标”认证。鼓励“鼎城茶油”“十美堂菜籽油”“弘富源蔬菜”“中华鳖苗种”“河洲甲鱼”等鼎城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积极参加市级以上区域公用品牌评选活动,打造成区域特色农业品牌。对获评市级以上片区公用品牌、“一县一特”品牌每个奖励扶持5万元。对新认证的“两品一标”给予相应的奖励扶持,其中绿色食品认证每家企业3万元、有机食品认证每家企业5万元、地理标志产品每个5万元。
3. 加大农业品牌宣传推介。借助网络媒体,不断加大对农业品牌的宣传推介力度,多渠道拓展企业销售平台,提升品牌美誉度。培育品牌农产品销售平台,组织企业参加中国中部(湖南)农博会等各级农博会、农展会;鼓励企业建立农产品直销店、体验店、旗舰店。加强与电商大平台合作,打造区域品牌,建设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
4. 健全农产品“身份证”管理体系。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本地产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全部纳入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管理。强化质量安全溯源管理,逐步实现全区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地方特色品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注册商标农产品,及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身份证”和赋码标识管理。健全农产品“身份证”管理体系,以“检验检测+质量溯源+5G技术”模式为核心,完善第二代农产品“身份证”标准,力争3年实现省级区域公用品牌全覆盖。鼓励企业“品牌+第二代农产品‘身份证’”质量保险试点,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规模养殖主体名录,实行动态管理。
(二)深入推进特色强农行动
5. 培育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积极争取鼎城区的优势特色产业纳入国家产业集群,重点对优质稻产业链进行培育和打造。3年内“常德香米”公共品牌综合价值突破20亿元,粮食加工转化率突破65%。支持精为天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亿泽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常德市源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粮食加工企业提质上档,提升粮食精深加工能力。
6. 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推进国家、省、市、区四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示范体系建设。持续深入推进鼎城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积极争取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鼓励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围绕优势特色千亿产业、“一县一特”优势特色产业,争取省级和市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每年支持5-10个区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创建当年每个给予5万元扶持。
(三)深入推进产业融合强农行动
7. 推进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持续实施“百企”工程,在农产品加工领域打造标杆型龙头企业。3年内新增年产值过亿元企业2家,将“河洲甲鱼”打造成全省标杆龙头企业,新增1家“新三板”企业,推动“精为天”主板上市;努力构建乡村休闲农业新格局,创建2个省级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或示范农庄。深入实施“千社”工程,每年支持10个农民合作社区级示范社,每个奖励扶持3万元,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服务场地建设、设施设备采购、新技术新品种引进与推广、品牌建设等;每年扶持5家区级农机星级合作社,每家支持3~5万元。深入实施“万户”工程,引导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对标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每年支持16个区级示范家庭农场,每个补贴2万元,重点支持固定资产投资、新技术推广等。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标杆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3年内不得重复享受以上政策。
8.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业产业强镇、特色农业小镇建设,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强镇。认真开展好田园综合体试点建设,创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一批休闲农业示范农庄。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四)深入推进科技强农行动
9. 构建现代种业新格局。围绕保障种业安全,实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开展优质水稻品种选育与新技术展示示范;实施畜禽良种工程项目,落实生猪良种补贴政策,建立健全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大力培育和扶持种业龙头企业,推进水稻、畜禽、水产、柑橘等品种改良和推广应用,加快建构现代种业产业体系。
10. 推进农机化高质量发展。落实各项农机扶持政策,合理调整和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向粮食生产和重点作物的关键环节倾斜,重点扶持水稻机插秧、机抛秧机械、粮食烘干加工机械等生产机械,水稻抛秧机区级累加补贴每台3万元。建设不同类型的农机化示范区,抓好水稻、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以谢家铺镇为重点大力推广水稻工厂化育秧和机械化插秧种植和收获机械化技术,在适宜机械化作业的区域建设3个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区。
11. 健全农业科技支撑体系。高标准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对接省市科研院校专家团队,加快技术集成和成果转化。组建科技专家服务团开展技术培训和服务,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每年集成和推广10项左右农业实用技术,公费定向培养基层农技特岗人员8名左右。
(五)深入推进人才强农行动
12. 实施农业高端人才引培计划。落实中央和省委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乡村人才振兴体制机制。鼓励重点实验室、农业科技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引进农业科技领军人,鼓励顶尖人才创新团队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投资项目和创新创业技术投资项目。积极探索通过产学研合作及技术入股等方式,鼓励科技特派员、专家服务团进入农业农村,孵化一批涉农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一批特色农业产业链。
13. 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继续实施农民教育培训能力提升行动,每年培训高素质农民300名。建设一些综合类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工作重点选准培训对象、夯实培训机构、创新培训方式、推进线上培训等。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计划,力争每村至少有一名电商业务人才。
14. 实施“四个百名”能人兴农工程。推进“百名”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工程、“百名”能人返乡下乡创新创业工程、“百名”乡贤服务乡村振兴工程、“百名”农业科技工作者服务“三农”工程,制定乡村人才振兴激励措施。
(六)深入推进开放强农行动
15. 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粤港澳、京津冀等大城市优质农副产品、水产品供应生产基地及农业国际高质量发展基地,拓开外销渠道。鼓励区域内农业企业在重要目标市场设立鼎城区农产品品牌旗舰店。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国际性展会,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争创国际品牌认证。力争到2023年,全区出口额1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达到2家。
16.扩大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加强农业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参与国家农业对外援助和合作项目,推进鼎城融入“一带一路”农业合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农业农村部门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健全“政府统筹、部门督导、乡镇主抓”的工作体系,落实各乡镇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将实施“六大强农”行动情况纳入区人民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二)强化投入保障。建立财政支农稳定增长机制,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要求。深入实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提高全区使用财政资金能力,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通过实施担保费用补助等方式支持乡村产业贷款担保,拓宽担保物范围,积极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活体畜禽和林权抵押贷款,加大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投放。拓宽涉农保险服务领域,探索构建涵盖财政补贴基本险、商业险和附加险等涉农保险产品体系。
(三)强化用地保障。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坚决制止“非农化”“非粮化”等行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落实产业发展附属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设施农业可以使用一般耕地、村庄整治和宅基地整理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等政策。农业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零散分布的,按照“建多少、转多少”的原则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符合国家农用地管理政策规定的,可不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闲置乡村学校、卫生院、乡镇人民政府办公楼等场所的土地,可盘活优先用于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冷链仓储物流、休闲农业等项目建设。
(四)强化质量安全保障。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应急机制,强化工作指导和技术服务,发布生产操作指南,防范化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发挥一体两翼的作用,加强监管、检测和执法,重点整治突出问题。大力推进智慧监管,实现全程质量安全控制。继续巩固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效,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建设。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专项纳入对各乡镇的年度绩效考核。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鼎城区关于持续推进“六大强农”行动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分工表
附件
《鼎城区关于持续推进“六大强农”行动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一、深入推进品牌强农行动 | ||
1 | 完善品牌培育机制 | 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 |
2 | 深入推进农业品牌建设 | 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 |
3 | 加大农业品牌宣传推介 | 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商务局、发展和改革局 |
4 | 健全农产品“身份证”管理体系 | 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 |
二、深入推进特色强农行动 | ||
5 | 培育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 | 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
6 | 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 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 |
三、深入推进产业融合强农行动 | ||
7 | 推进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 | 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办、乡村振兴局、发展和改革局 |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8 |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 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办、财政局 |
四、深入推进科技强农行动 | ||
9 | 构建现代种业新格局 | 科学技术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
10 | 推进智慧智能农机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 工信局、科学技术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 |
11 | 健全农业科技支撑体系 | 科学技术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五、深入推进人才强农行动 | ||
12 | 实施农业高端人才引培计划 | 农业农村局、组织部、科学技术局、财政局 |
13 | 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 | 农业农村局、组织部、教育局、财政局、商务局 |
14 | 实施“四个万名”能人兴农工程 | 农业农村局、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
六、深入推进开放强农行动 | ||
15 | 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 | 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
16 | 扩大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 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七、保障措施 | ||
17 | 强化组织保障 | 农业农村局 |
18 | 强化投入保障 | 财政局、金融办、农业农村局 |
19 | 强化用地保障 | 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
20 | 强化质量安全保障 | 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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