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 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市编号第5号):部门之间职责不明、职能重叠、职权交叉等现象没有彻底解决,在重点流域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等方面,还没有真正形成合力。
主体责任单位:鼎城区委编办
整改目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部门协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环保大格局,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历史担当,推动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整改措施:
1.强化政治引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2.强化部门协调统筹。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大格局。
3.强化考核问责。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重点考核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环保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整改完成情况:该问题整改工作已达到销号标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委编办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5日-11月20日
受理部门:区委编办
联系电话:0736-7382433
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临沅路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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