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0-12 10:44 浏览次数: 【字体:

常鼎政办函〔2020〕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农林场,区直及驻区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等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法律政策依据

承办单位

1

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区财政局

2

鼎城区2020年版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定价目录》

区发改局

3

鼎城区中小学教育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行政事业收费管理条例》

区发改局

4

鼎城区“十四五”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区发改局

5

灌溪镇撤镇设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号)、《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街道设立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17〕34号)

区民政局

6

《鼎城区石板滩镇和黄土店镇特色小镇规划设计》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石板滩镇特色小镇规划(2019-2035年)》《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黄土店镇特色小镇规划(2019-2035年)》

区住建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