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存在“两高”项目上马冲动现象问题(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有关要求,现对存在“两高”项目上马冲动现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省或市编号):5号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开展“两高”项目论证和节能审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禁新上不符合要求项目。
整改措施:1.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要求,贯彻实施国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具体措施,确保形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一步梳理“十四五”拟建、在建和已建成投产的“两高”项目。3.严格“两高”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对拟新上“两高”项目,深入论证项目可行性、必要性,严格实行能耗、煤耗、碳排放减量替代,深入分析对我区能耗“双控”考核目标任务影响。根据项目报送情况,分期分批开展“两高”项目论证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立项。4.严格“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在能耗限额准入值、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上,提高准入门槛,要求新建“两高”项目单位产品能耗必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主体责任单位:鼎城区委、鼎城区人民政府
牵头督导单位: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配合督导单位:鼎城区自然资源局、鼎城区工信局
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常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发改环资[2018]449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区域节能评估审查改革工作导则(试行)>的通知》(湘发改环资[2019]675号)等文件精神。近期我局对全区“两高”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摸排,鼎城区近五年无两高项目上马,未存在未批先建项目,仅有2009年投产的南方水泥一家“两高”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对本区域内水泥建设项目开展专项节能监察,对南方水泥公司进行了书面节能监察。2、对本区域内燃煤锅炉书面监察。3、对本区域内页岩砖项目进行了书面监察监察。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9日
受理部门: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736-2761517
联系地址:常德市鼎城区隆阳路216号
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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