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申请人(法人)
单位名称:常德市邦生外包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70307056651XN
法定代表人: 谢晋耘 联系方式: 18807361115
联系人: 谢晋耘 联系方式: 18807361115
住所地: 常德市鼎城区红云街道德安社区鼎城路659号
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
姓名:
联系方式: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本人现作出如下承诺:
1.已知晓“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的全部内容。
2.符合需由告知书中证明材料证明:
☑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建筑面积100平米、办公设施和开办资金,符合需由告知书中证明材料证明的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经营场所具体地址位于:常德市鼎城区红云街道德安社区鼎城路659号三楼 ;
☑有2名以上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有专职工作人员从业的有效证件及劳动合同等材料;
☑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
3.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4.本承诺书中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
5.上述承诺是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申请人签名/盖章: 谢晋耘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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