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鼎城区周家店镇年产3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涉及《周家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方案”听证会公告

来源:鼎城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11-05 11:4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三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局将拟定的“鼎城区周家店镇年产3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涉及《周家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方案”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1年12月8日8时30分 

二、听证会地点 

鼎城区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 

就“鼎城区周家店镇年产3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涉及《周家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可行,是否适应周家店镇及其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担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乡村民代表。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下午17时(理由:听证机构应当在举行听证会的10个工作日前将听证会材料送达听证会代表) 

报名地点:鼎城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 

(三)听证会代表确定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我局将指定听证会代表。 

(四)听证会要求 

1、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会场纪律。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过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2、听证会代表应该熟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有关情况,并关注周家店镇及其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会上代表发言应简明扼要,有书面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参加旁听的人员,不得在会场发言,但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参加听证: 

1、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 

2、精神病患者或者酗酒的人; 

3、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4、正在监外服刑的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 

5、携带凶器的人; 

6、其他可能妨碍听证会秩序的人。 

特此公告!  

联系人:熊以国(国土空间规划股) 

联系电话:0736-7821023 

常德市鼎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