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鼎城区财政局:
根据湘财预[2021]}176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区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20万元。本次下达和调剂指标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列“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1305扶贫”下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其他支出”。)请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脱贫县按统筹整合有关规定执行。
常德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2号
附件
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湘财预〔2021〕176号
市州 | 县市区/单位 | 金额(万元) | 本次下达(湘财预〔2021〕176号) |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 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补助资金 | 本次调剂(湘财预〔2021〕161号) | 备注 | ||
小计 | 本次调增金额 | 本次调减金额 | |||||||
常德市 | 鼎城区 | 720 | 720 | 52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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