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卫健局关于医疗机构废水直排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部分医疗机构医疗废水直排
主体责任单位:鼎城区卫健局
监管责任单位:中共常德市鼎城区纪委鼎城区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整改目标:全区医疗机构医疗废水经过科学处理后排放
整改措施:全区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共常德市鼎城区纪委鼎城区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8月
受理部门:中共常德市鼎城区纪委鼎城区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7395237
联系地址:鼎城区临沅路437号
鼎城区卫健局
2021年8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