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鼎城区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谋划和实施“十四五”时期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第二十九条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要求,将我省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后我区认定的2个未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详见附件)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0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鼎城区自然资源局,反馈材料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鼎城区临沅路397号
监督电话:0736-7821032
QQ邮箱:2658002823
鼎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15日
附件
鼎城区历史遗留矿山认定表
序号 | 主体编号 | 图斑编号 | 矿山位置 | 面积 (公顷) | 备注 |
1 | CT4307032018000003 | CT4307032018000003001 |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蔡家岗镇落子山村 | 4.2391 | |
2 | CT4307032018000003 | CT4307032018000003003 |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蔡家岗镇落子山村 | 1.7315 |
填报说明:主体编号、图斑编号、矿山位置、面积(保留4位小数)依据系统中数据填报;拐点坐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拐点数,拐点坐标保留6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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