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鼎城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 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鼎生环委发〔2020〕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现将《鼎城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德市鼎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0年12月18日
鼎城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深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生态(2019)76号)、《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和<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的通知》(湘环发〔2020)10号)、《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常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管理规程(试行)>和<常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建设指标(试行)>的通知》(常环发〔2020〕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以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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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生态文化,把鼎城区建设成为生态制度健全、生态安全良好、生态空间合理、生态经济发达、生态生活舒适、生态文化健康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依据鼎城区现有发展基础和资源环境禀赋,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中,加快建设健全的生态制度、良好的生态安全、合理的生态空间、发达的生态经济、舒适的生态生活和健康的生态文化,最大程度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和生活方式,推动鼎城区向高质量、高速度、高效益、低污染、生态化方向发展,最终将鼎城区建设成为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高效、和谐、持续发展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生态制度引领,完善保障体制机制
1.贯彻落实规划任务。根据《鼎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24年)》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结合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实际情况,制定《鼎城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落实规划中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和工程项目;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审查评估制,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进行审查,对规划实施完成情况、进展情况进行监督督查,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实施成效进行评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责任单位:区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牵头督导区级领导:陈宏
2.完善考核体制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作为党政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干部考核体制机制,确保地方党政干部实绩考核评分标准中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所占的比例不低于20%,通过考核考评,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牵头督导区级领导:周凯
3.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定《鼎城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实施方案》,探索编制年度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努力摸清我区自然资源资产的变化、使用等情况,为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供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区统计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牵头督导区级领导:瞿政前
4.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定《鼎城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方案》、《鼎城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制度》,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牵头单位:区审计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牵头督导区级领导:瞿政前
5.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制定《鼎城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并严格落实,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党政领导干部追责问责。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区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牵头督导区级领导:谢梦
6.深入推进河长制。继续推进河长制工作,进一步提升河湖保护管理水平。围绕饮用水水源保护、河道保洁、水域岸线管理、非法采砂运砂整治等方面,定期开展河湖综合整治行动,保持全域常态化高压态势。
牵头单位:区河长办
责任单位: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牵头督导区级领导:杨成
7.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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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鼎城区生态环境信息主动公开清单》,以改善鼎城区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推行大气和水等环境质量、黑臭水体治理信息、土壤污染防治信息、人居环境整治信息、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环保许可信息、环境监管信息、行政权力等政府生态环境信息主动公开;严格执行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强 制公开制度,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执法,督促重点排污单位主动、及时、如实的公开强制性生态环境信息。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
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牵头督导区级领导:陈宏
8.全面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各部门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专项规划均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专章或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从生态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各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优化规划方案,降低规划实施的生态环境影响。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广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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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督导区级领导:陈宏
9.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创建。根据《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常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管理规程(试行)>和<常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建设指标(试行)>的通知》(常环发
〔2020〕10号),继续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创建工作。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责任单位:牛鼻滩镇人民政府、镇德桥镇同心坝村委会牵头督导区级领导:陈宏
(二)加强生态系统保护,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10.持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严格开展施工扬尘、道路扬尘、餐饮油烟、秸秆禁烧、机动车尾气、工业废气等专项整治,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不断提高治理效率和效果,坚决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消除重污染天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牵头督导区级领导:陈宏
11.大力改善水环境质量。深入贯彻落实"水十条",按照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推进重点行业废水治理,合理开发利用我区境内河道砂石资源,继续推行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确保水环境质量
不降低,区域主要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I类水的比例达100%,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不断提升。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事处
牵头督导区级领导:陈宏
12.提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保持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胁迫指数、污染负荷指数和环境限制指数稳中向好,确保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保持在优良水平且不降低。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牵头督导区级领导:陈宏
13.加强生态多样性保护。加强各类林草资源保护,确保全区林草覆盖率稳定在43.51%以上;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依法保护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野生动植物,禁止对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乱捕乱采和破坏;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管理,确保外来物种入侵对全区生态系统的结构完整与功能发挥不造成实质性影响,
不导致农作物大量减产和生态系统严重破坏。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各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牵头督导区级领导:杨成
(三)健全环境风险管理,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14.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严格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切实提升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规范危废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及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强化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工作。定期开展危废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惩处力度,确保全区危险废物实际处置量占危险废物应处置量的比例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 道办事处
牵头督导区级领导:陈宏
15.建立污染场地监管体系。建立污染场地环境全过程监管体系,出台污染场地环境风险防范调查、监测、评估、修复等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形成污染场地多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确保无污染场地风险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牵头督导区级领导:陈宏
16.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筑牢环境安全的底线,确保全区无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无重大资源环境破坏事件,无重
大跨界污染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牵头督导区级领导:陈宏
(四)优化生态空间格局,严守生态环境底线
17.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红线一经划定,不得随意调整,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 局,区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牵头督导区级领导:陈志刚
18.加强河湖岸线保护。组织开展河湖岸线利用现状调查与评估,总结现状岸线利用及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河道(湖泊)岸线体系;结合已有的防洪分区、水功能分区、农业分区、生态功能分区等区划成果,综合考虑沿河区域和不同行业、部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确定河段岸线的功能定位,对区属河湖岸线功能区进行划分,明确保护范围及保护要求。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牵头督导区级领导:杨成
(五)加强资源节约利用,促进产业循环发展
19.严格控制生产能耗。开展高能耗企业节能诊断服务;开展公共设施节能改造;建设区域能源副产物合作企业网络,综合利用系统内电能、热能、机械能、配套能源梯级利用基础设施。确保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且逐年降低。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牵头督导区级领导:瞿政前
20.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加强工业企业用水管理,推动用水单位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加强田间节水基础设施建设,推广使用喷灌、滴管设施,建设高效节水型农业; 加强服务业用水监管力度,全面推广节水器具使用,增强服务人员节水意识。确保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且逐年降低。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
牵头督导区级领导:杨成
21.提高建设用地综合利用效率。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基础信息调查、评价和披露机制,定期开展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调查与评价;建立行政区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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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等发展耗地、人均用地、用地结构等标准控制体系;进一步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缩小划拨用地范围。确保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逐年下降,且下降率大于4%.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
牵头督导区级领导:陈志刚
22.加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大秸秆禁烧巡查整治力度,积极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质化等综合利用方式;持续推进畜禽养殖"三区"管理,积极发展畜禽养殖粪便还田、沼气、堆肥、培养料等无害化处理模式;加大市场整治力度,鼓励引导销售0.01mm以上的农用地膜,鼓励乡镇建设废旧农膜回收站、废品回收箱和废弃物分拣点,扶持废旧农膜回 收加工企业发展。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大于9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大于75%,实现农膜回收利用率大于80%.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牵头督导区级领导:杨成
23.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积极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 效行动,不断降低农药化肥施用强度,持续提升农药化肥利用率,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确保化肥施用强度(折纯量)小于300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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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顷,农药施用强度(折百量)小于3.5千克/公顷。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牵头督导区级领导:杨成
24.实施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加强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登记管理制度,并与省、市固废登记系统实行动态衔接;重视源头减排,督促区域工业企业采取措施,开展废物减量化工艺改造,实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内综合利用处置,减少废物产生量和转移量。实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大于80%。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牵头督导区级领导:陈宏
(六)全力改善人居环境,打造宜居美丽鼎城
25.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行严格管护,积极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牵头督导区级领导:陈宏
26.确保村镇饮用水水质安全。加大村镇饮用水卫生安全风险防范力度,严厉打击威胁饮用水安全的违法行为,定期开展水质卫生检测,对长期检测出厂水质不合格的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督促各村镇整改到位,提高农村居民手压井水质抽检比例,确保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100%,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用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00%,且不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牵头督导区级领导:杨俊
27.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我区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项目,实现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快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尽快完善市政排水管网建设改造,结合旧城改造工程,强化污水截流、收集,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污水收集率,全面封堵违法排污口。确保城镇污水处理率大于8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大于50%.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牵头督导区级领导:陈志刚
28.全面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进一步深化"户分类、村(居)收集、乡镇(街道)运输、区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
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加大收集、转运设施的投入;调整管理体制,全面启动城区环境卫生市场化运营机制,提升城区容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清扫保洁队伍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确保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8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大于80%。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督导区级领导:陈志刚
29.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实施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合理规划布局城镇公园绿化面积,扩大城镇核心区公园绿化,着力构建多层次、多功能、网络化的城镇绿地系统,确保人均绿地面积不断提升;继续推进鼎城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全面完成区域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督导区级领导:杨成、陈志刚
(七)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态文化理念
30.广泛推行绿色居住。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积极推广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推广节能、节水、节地和低污染的绿色住宅,加快老旧小区绿色改造,不断加大绿色建筑比重。实现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不断上升,2022年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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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达到50%.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牵头督导区级领导:陈志刚
31.积极倡导绿色出行。倡导使用公共交通、自行车及步行等绿色方式,普及"绿色出行"理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
强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建设。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牵头督导区级领导:陈宏
32.大力践行绿色消费。积极倡导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有效提升城市环境承载能力;采用财政补贴等方式推广节能型家电产品;加强用水器具市场监管,禁止不符合相应国家强制标准的用水器具销售和使用;引导消费观念转变,降低一次性消费品使用量;制定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提高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牵头督导区级领导:瞿政前、李娟、陈志刚
33.加强生态文明培训。将生态文明等相关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实现全区副科级以上在职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组织部门认可的生态文明专题培训、网络培训、辅导报告等培训的人数比例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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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区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督导区级领导:黄秋云
34.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媒介,通过社会公益、志愿服务、教育培训等方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教育、普及生态科学知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感恩自然,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群众参与度,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习惯和行为,促进传统文化与生态文化相融合,引导全民共建生态文化体系。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区教育局,区文旅广体局,区融媒体中心
牵头督导区级领导:宋雨泓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月-2021年2月)
发布《鼎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24年)》,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制定《鼎城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分解创建任务;调整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领导小组,落实创建组织保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二)省级示范区创建阶段(2021年3月-2022年10月)1.全面贯彻实施《鼎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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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4年)》,对照《鼎城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2.对标自查。各责任单位认真对照各自创建任务和指标要求, 明确工作职责,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确保《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3.创建申报。按照《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要求,编制资料收集清单,组织召开资料收集整理专题会议,明确工作时限,各责任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人员,扎实做好各项考核指标的材料收集及上报工作。
4、申请省生态环境厅考核验收,严格按省生态环境厅考核意见进行整改,确保指标全面达标。
(三)国家示范区创建阶段(2022年11月-2024年10月)
1.总结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经验和不足,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2.验收准备工作。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要求,在省级创建申报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形成国家创建申报材料。对国家创建申报材料征求各部门意见,进行查缺补漏,装订成册。同时精心完善生态环境部考核验收现场看点。
3.申请国家考核验收。申请生态环境部考核验收,确保创建工作圆满成功。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区委、区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动全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各项指标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对照指标要求,细化工作举措,狠抓指标落实,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我区已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为联络人,积极配合各项创建工作,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掌握创建工作动态,分析存在问题,总结工作经验,统筹推进创建工作;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调度,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不能按期完成创建指标和工作任务的进行通报;将创建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对严重影响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创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加强公众参与。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媒介,分阶段、分重点、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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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宣传活动,引导、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通过门户网站以及各种宣传平台和手段,大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积极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鼎城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责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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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鼎城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责任分工表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省级指标值 | 指标属性 | 基础年(2019年) 达标情况 | 主要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生态制度 | (一) 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制定实施 | 约束性 | 已达标 | 制定并发布《鼎城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落实规划 中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和 工程项目 | 市生态环境 局鼎城分局 | 区各相关单位,各 乡镇(街道) | |
2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 况 | 有效开展 | 约束性 | 已达标 | 成立鼎城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建立生态文明建设 重大目标任务审查评估制 | 市生态环境 局鼎城分局 | 区各相关单位,各 乡镇(街道) |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约束性 | 已达标 | 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作为乡镇(街 道)党政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不断完善体现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要求的领导干部考核体制机制 | 区委办,区委组织部 | 各乡镇(街道) | ||
4 | 河长制 | 全面实施 | 约束性 | 已达标 | 围绕饮用水水源保护、河道保洁、水域岸线管理、非法采砂运砂整治等方面,每半年开展一次河湖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工作 职责,完善河湖长制工作体制 | 区河长办 | 区河长制工作委员 会各成员单位 | |||
5 | 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约束性 | 未达标 | 制定《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鼎城区生态环境信息主动公开清单》,以改善鼎城区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推行政府生态环境信息主动公开;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执法,督促重点排污单位主动、及时、如实 | 市生态环境 局鼎城分局 | 区水利局,区住建 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省级指标值 | 指标属性 | 基础年(2019年) 达标情况 | 主要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的公开强制性生态环境信息 | ||||||||||
6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开展 | 参考性 | 已达标 | 十四五"期间各部门组织编制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和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专项规划均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专章或专项环 境影响评价报告 | 市生态环境 局鼎城分局 | 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工信局,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 输局,区住建局, 区文旅广体局,区 畜牧水产事务中 心,各乡镇(街道 | |||
7 |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创建 | 开展 | 约束性 | 已达标 | 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的创建 | 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 牛鼻滩镇,镇德桥同心坝村 | |||
生态安全 | (二)生态环境质量 改善 | 8 | 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例PM2s浓度下降幅度 | % | 完成上级规 定的考核任 务;保持稳定 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未达标 | 开展施工扬尘、道路扬尘、餐饮油 烟、秸秆禁烧、机动车尾气、工业废气等专项整治行动;需要确保 2021年鼎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常德市考核要求 | 市生态环境 局鼎城分局 | 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
9 | 水环境质量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I类 比例提高幅度 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 度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 | 完成上级规 定的考核任 务;保持稳定 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已达标 | 推进重点行业废水治理;加大河道采砂活动监督力度,打击违规采挖;实施鼎城区辖区内河流域水环 境综合治理工程 | 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 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各乡镇(街道) | ||
(三) 生态系统保护 | 10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其他地区 | ≥60 | 约束性 | 已达标 | 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防治重 点流域水土流失;推进绿色矿山建 设 | 市生态环境 局鼎城分局 | 区自然资源局,区 农业农村局,区水 利局,各乡镇(街 道) | ||
11 | 林草覆盖率 | % | ≥40 | 参考性 | 已达标 | 实施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程;以 | 区林业局 | 各乡镇(街道) |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省级指标值 | 指标属性 | 基础年(2019年) 达标情况 | 主要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丘陵地区 | 提高森林质量、林地生产力和综合效益为原则,抚育密度过大、结构 不良、森林质量和功能明显下降的林分;将河流源头及其两侧和库区 周围的陡坡耕地、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严重等生态地位重要区域的 坡耕地以及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有计划逐步实行退耕还林 | |||||||||
12 | 生物多样性保护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 物保护率 外来物种入侵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畅一咯 | ≥95 不明显 不降低 | 参考性 | 已达标 | 自然保护区群网建设工程:太阳山 自然生态屏障建设、珍贵树种培育基地、特色景观植物科普园、野生 动物养殖中心等动植物保护基地建设;鼎城区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花岩溪国家森林公园 篦子三尖杉自然保护小区建设工程、鼎城鸟儿洲国家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小区建设工程;生态监测站建设工程:建设标准生态监测站2个,对鼎城区区域内的生物多样性、外来物种入侵影响等进行长期系统 的定位观测研究 | 区林业局 | 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花岩溪森林公 园管理处,鸟儿洲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各乡镇(街道) | ||
(四)生态环境风险 防范 | 13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 | 100 | 约束性 | 已达标 | 严格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切实提升 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规 范危废全过程管理,强化危险废物 转移审批工作。定期开展危废专项 执法行动,加大惩处力度 | 市生态环境 局鼎城分局 | 区卫健局,区交通 运输局,各乡镇(街 道) | |
14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建立 | 参考性 | 已达标 | 建立污染场地环境全过程监管体 系,出台污染场地环境风险防范调 | 市生态环境 局鼎城分局 | 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 |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省级指标值 | 指标属性 | 基础年(2019 年) 达标情况 | 主要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查、监测、评估、修复等相关管理 制度和政策措施,形成污染场地多 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 | ||||||||||
15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建立 | 约束性 | 已达标 | 按照一源一案要求,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加强涉重金属企业、危化企业、尾矿库等环境风险较大区 域的监管;督促企业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常态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环境安全隐患督查专项 行动 | 市生态环境 局鼎城分局 | 区应急管理局 | |||
生态空间 | (五)空间格 局优化 | 16 | 自然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功能不降低 | 约束性 | 已达标 | 建立严格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生态保护 红线管控要求 | 区自然资源局 | 市生态环境局鼎城 分局,区林业局, 区农业农村局,市 水利局,各乡镇(街 道) | |
17 | 河湖岸线保有率 | % | 完成上级管 控目标 | 参考性 | 已达标 | 组织开展河湖岸线利用现状调查 与评估,确定河道(湖泊)岸线体系; 对区管河湖岸线功能区进行划分,明确保护范围及保护要求 | 区水利局 | 市生态环境局鼎城 分局,区自然资源 局,各乡镇(街道) | ||
生态经济 | 六 资源节约与利 用 | 18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煤/万元 | 完成上级规 定的目标任 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已达标 | 开展鼎城区高能企业节能诊断服务;开展公共设施节能改造;建设区域能源副产物合作企业网络,综合利用系统内电能、热能、机械能、 配套能源梯级利用基础设施 | 区发改局 | 区工信局 |
19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立方米/ 万元 | 完成上级规 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 | 约束性 | 已达标 | 开展城市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工作,鼓励节约用水科学研究,推广节约用水先进技术,督 | 区水利局 | 区工信局,区农业 农村局、区住建局 |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省级指标值 | 指标属性 | 基础年(2019年) 达标情况 | 主要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或持续改善 | 促、指导计划用水单位,做好用水节水基础管理,节水统计工作;加 强工业企业用水管理,推动用水单位节水技术改造;加强田间节水基础设施建设,推广使用喷灌、滴管设施,建设节水设施农业;加强服务业用水监管力度,推广节水器具 措施,增强服务人员节水意识 | |||||||||
20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 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4.0 | 参考性 | 已达标 | 定期开展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调查与评价;建立行政区域、城市 开发区等发展耗地、人均用地、用地结构等标准控制体系;坚持和完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缩小划拨用地范围;发挥土地价格对节约集约用地的引导作用,有序推进城 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 | 区自然资源局 | 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 | ||
(七)产业循环发展 | 21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秸秆综合利用率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农膜回收利用率 | % | ≥90 75 ≥80 | 参考性 | 未达标 | 加大秸秆禁烧巡查整治力度,积极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 原料化、基质化等综合利用方式;加快推进畜禽养殖“三区"管理,积 极发展畜禽养殖粪便还田、沼气、堆肥、培养料等无害化处理模式; 加大市场整治力度,鼓励引导销售0.01mm以上的农用地膜,鼓励乡 镇建设废旧农膜回收站、废品回收箱和废弃物分拣点,扶持废旧农膜 回收加工企业发展, | 区农业农村局 | 市生态环境局鼎城 分局,区畜牧水产事 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 |
22 | 农药化肥 | 千克/公 | 300,或逐年 | 参考性 | 未达标 |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适用施肥 | 区农业农村 | 各乡镇(街道) |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省级指标值 | 指标属性 | 基础年(2019年) 达标情况 | 主要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化肥施用强度(折纯量)农药施用强度(折百量) | 顷 千克/公 顷 | 下降 3.5,或逐年 下降 | 设备,改表施、撒施为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叶面喷施等方式,推宀商品有机肥,实现有机无机相结合,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绿肥种植办点示范;开展病虫调查监测,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应用,推厂使用自走式喷杆喷雾机、植保无人机等高效植保机械,推广高效农药 使用,减少农药使用量 | 局 | ||||||
23 | 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利用率 | % | ≥80 | 参考性 | 已达标 | 加强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督察企业建立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登记管理制度与鼎城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固废登记系统实施动态衔接;重视源头减排,对鼎城区境内企业开展一般工业固废减量化改造、场内综合利 用处置 | 市生态环境 局鼎城分局 | 区工信局,各乡镇(街道) | ||
生态生活 | 八) 人居环境改善 | 24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 质优良比例 | % | 10 | 约束性 | 已达标 | 已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实行严格管护,积极推 进鼎城区超美水库(含映山副坝)、 跃进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 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市生态环境 局鼎城分局 | 区水利局,区住建 局,各乡镇(街道 |
25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 100 | 约束性 | 未达标 | 实施鼎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城乡一体化提质改造工程;加大村镇饮用水卫生安全风险防范力度,加强水质卫生检测,对长期检测出厂水质不合格的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督促各村镇整 | 区卫健局 | 区水利局,各乡镇(街道) |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省级指标值 | 指标属性 | 基础年(2019年)) 达标情况 | 主要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改到位;提高农村居民手压井水质监测抽检力度 | ||||||||||
26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85 | 约束性 | 已达标 | 全面建设乡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快推进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 设施建设 | 区住建局 | 市生态环境局鼎城 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 ||
27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80 | 约束性 | 已达标 | 进一步深化"户分类、村(居)收集、乡镇(街道)运输、区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加大收集、转运设施的投入;调整管理体制,全面启动城区环境卫生市 场化运营机制,提升城区容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清扫保洁队伍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现生活垃圾日 产日清 | 区城管执法 局 | 各乡镇(街道) | ||
28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完成上级规 定的目标任 务 | 约束性 | 已达标 | 根据上级要求,完成年度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任务 | 区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街道) | ||
(九)生活方式绿色 化 | 29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40 | 参考性 | 已达标 | 发展绿色建筑,积极推广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推行节能、节水、节地和低污 染的绿色住宅,加快老旧小区绿色 改造,不断加大绿色建筑比重 | 区住建局 | 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
30 |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 化行动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 | 实施 | 参考性 | 已达标 | 积极倡导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工 作,有效提升城市环境承载能力 | 区城管执法 局 区农业农村 局 | 各乡镇(街道) |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省级指标值 | 指标属性 | 基础年(2019 年) 达标情况 | 主要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31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80 | 参考性 | 已达标 | 制定政府绿色采购工作方案,编制 政府绿色采购计划,严格执行绿色 采购程序 | 区财政局 | 区各相关单位,各 乡镇(街道) | ||
生态文化 | (十)观念意识普及 | 32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 | 参考性 | 已达标 | 将生态文明等相关知识纳入党政 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举办全区副科级以上在职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的以生态文明建设主要主题的专题培训、网络培训、辅导报 告等培训 | 区委组织部 | 区各相关单位,各 乡镇(街道) |
33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 | ≥80 | 参考性 | 已达标 |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教育、普及生态科学知识,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群众参与度,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习惯和行为,促进传统文化与生态文化相融合,引导全民共建生态文化 体系 | 区委宣传部 | 区统计局,区委组织部,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区教育局,区文旅广体 局,区融媒体中心 | ||
34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 ≥80 | 参考性 | 已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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