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民政局关于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的公告
为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常德市民政局关于《社会救助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及相关服务办理规程以及《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鼎城区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将我局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下放事项
1.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
2.特困人员认定审核确认。
3.临时救助审核确认。
以上事项直接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社会救助申请的受理、审核确认工作。
二、下放时间
2022年5月1日起。
特此公告
常德市鼎城区民政局
2022年4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