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申报公告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2〕28号)要求,为实施好鼎城区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计划
根据省厅文件精神,鼎城区拟定在省重点项目储备库中选择申报2022年省重点项目9个,其中龙头企业实施的3个、合作社实施的6个。
二、申报条件
1、主体经营范围。申报主体必须在省重点项目储备库中。优先支持从事“一特两辅”脱贫特色主导产业(油茶、蔬菜、甲鱼)的带动主体;允许从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粮食生产合作社列入扶持范畴;从事油菜、大豆、棉花、柑桔产业的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可以支持。
2、主体带贫成效。截止2020年底,龙头企业在脱贫攻坚期间曾通过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小额信贷、就业帮扶(脱贫攻坚期间发放脱贫人口总工资折算,每3万元工资折算成带动1个脱贫人口),帮扶区域内脱贫人口数达到1000人以上(含1000人);合作社、农机服务组织带动脱贫人口数(计算方式同龙头企业)150人以上(含 150人)。申报主体帮扶人数均达不到要求时,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按帮扶脱贫人口数量从多到少排序。
3、主体行业地位。龙头企业应是对应产业的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扶贫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帮扶脱贫人口,能在扶贫农产品保底回收、培训高素质农民、农产品加工、新产品开发、品牌打造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合作社是市级示范性合作社以上,在品种改良和生产基地标准化、设施化、机械化生产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4、主体信誉情况。未出现涉黑涉恶事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未出现不履行带贫协议的情况;主体和法人无不良征信纪录;脱贫攻坚期间,在产业扶贫考核、督查、检查、审计中未出现重大问题。项目带动主体要服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财政等部门的监督,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5、帮扶责任义务。带动主体应通过提供技术服务、产品保底回收等直接帮扶措施,帮扶新识别出来的有劳动能力、有本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自主发展生产,帮助他们融入产业体系。
不予重复支持情况:
在近两年内已获得财政一次性100万元以上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不予重复支持。
三、申报程序
1、主体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带贫主体,向鼎城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2、项目评审。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3、确定项目带动主体并公示。
四、申报提交资料
1、申请报告及申报书(含带贫主体基本情况,带贫情况,如何带动有劳动能力、有本脱贫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监测对象,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筹措等);
2、主体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主体及法人征信证明,无涉黑涉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证明,未获重复支持的证明材料,上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和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合作社的报表无需经审计)。
4、申报主体获取的荣誉奖项复印件;
5、申报主体以往参与扶贫证明资料(带贫人数须区农业农村局或区乡村振兴局盖章确认);
6、申报主体实施重点项目真实性承诺书(就资料真实性、足额配套资金、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承诺)。
五、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2年5月6日17:30前;
申报资料送达地点: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股(3-6办公室);
联系人:陈丽萍,电话0736-7701020,151 1571 9826。
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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