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常财预 [2022] 62号
根据湘财预[2022] 38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区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万元,该项指标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下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其他支出”)。请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脱贫县按统筹整合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常德市财政局
2022年6月13日
附件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县市区/单位 | 金额(万元)) | 其中: | 备注 | ||||
巩固脱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 | 以工代赈 | 少数民族发展 | 老区发展 | 其他 | |||
鼎城区 | 387 | 200 | 10 | 77 | 100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