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准予撤回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 常鼎政复撤字〔2022〕06号

来源:鼎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3-30 16:38 浏览次数: 【字体:

黄晓文:

你不服被申请人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在法定期限处理你投诉举报的行政不作为,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你于2022年3月25日向本机关提出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你提出的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准予撤回,本行政复议终止。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