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鼎城区2022年下半年伤残等级评定情况公示

来源:鼎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2-09-20 11:14 浏览次数: 【字体:

说  明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伤残抚恤管理办法》1号文规定,对伤残人民警察和因公致残人员的评定和伤残抚恤金的发放给予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依  据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根据2013年7月5日《民政部关于修改〈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九条 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报送的材料初审后,认为符合条件的,逐级通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申请人的评残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致残的时间、地点、原因、残疾情况(涉及隐私或者不宜公开的不公示)、拟定的残疾等级以及民政部门联系方式。公示应当在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进行,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公示中反馈的意见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鼎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9月20日

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

1.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2年9月20日至202年9月28日。

2.举报电话:07367358612  联系人:苏进

姓名

周必超

性别

出生年月

1993-11

工作单位

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黄土山社区

住址

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黄土山社区

致残时间

2019年5月9日

致残地点

武警周口支队教导队

致残原因

组织勤训轮换3公里考核时受伤

残疾性质

因公

拟评残疾等级

十级

残疾情况

右胫骨骨折、右下肢开放性外伤

常德市鼎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9月20日

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

1.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8日。

2.举报电话:07367358612  联系人:苏进

姓名

曾红星

性别

出生年月

1994-11

工作单位

常德市鼎城区十美堂镇月亮洲村

住址

常德市鼎城区十美堂镇月亮洲村

致残时间

2020年11月13日

致残地点

武警十堰支队机动中队训练场

致残原因

训练时受伤

残疾性质

因公

拟评残疾等级

十级

残疾情况

右膝半月板损伤、右膝外侧副韧带损伤、左膝韧带半月板损伤、腰椎间盘突出症

常德市鼎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9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