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德市鼎城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鼎农联〔2022〕25号
各有关实施主体:
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50号)文件要求,我区按照本地实际制定《常德市鼎城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
2022年8月23日
常德市鼎城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明确要求,要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新形势下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有利于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有利于引导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加强乡村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设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重点围绕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合理集中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强化运营管理能力,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畅通鲜活农产品末端冷链微循环,为服务乡村产业、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市场稳定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布局、突出重点。坚持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综合考虑地理位置、产业布局、市场需求和基础条件等因素,重点支持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优先支持当地政府重视、有迫切建设需求、发展潜力大且居于运营产地市场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二)市场运作、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运作方式市场化、设施利用效率最大化原则。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财政补助、金融支持、发行专项债、电价优惠、用地保障等政策,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形式,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三)科技支撑、融合发展。坚持以产地新增设施补齐缺口为主、存量设施整合提升为辅,提高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及冷链物流服务有效供给水平。采用新基建思维推动应用先进技术设备,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构建产地市场信息大数据,引导发展电子商务等新业态。促进产地市场与消费需求相适应,融入一体化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形成可持续发展机制。
(四)规范实施、注重效益。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立足本地实际,规范实施过程,完善标准体系,加强监督管理,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科学规划布局,提高使用效率,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完善优农惠农机制,提升生产经营效益。
三、重点任务
(一)合理集中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支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在重点镇和中心村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不断提升设施综合利用效率,满足田头贮藏保鲜和商品化处理需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产地重要流通节点,建设改造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强化产地预冷、分拣分级、初加工、集散配送、产地直销等功能,打造支撑农产品上行的产地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开展符合实际的冷藏保鲜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升产地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
(二)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依托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鼓励引导邮政快递、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商贸流通等主体利用既有流通网络优势,整合资源、创新模式,优化田头集货、干支衔接运输和农村快递配送,促进合作联营、成网配套,加快建设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服务网络。鼓励引导产地批发市场、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工物流园、电商孵化园等产地园区,重点改造公共冷库设施条件,拓展冷链物流服务内容。鼓励冷链物流运营主体利用设施平台和渠道优势,提升品牌打造和孵化能力。
(三)组织冷藏保鲜实用技术和运营管理培训。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实用技术和冷链物流运营管理培训内容农业农村部已经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支持范围。本区将开设专题班或增加相应培训课程,整合师资力量,通过线上教学、课堂教学、 现场教学、样板库示范等方式,组织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打造一批农产品冷链物流培训基地,不断提升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使用效益。
四、建设重点
(一)产业类别和实施范围。2022年,在全区范围内重点围绕蔬菜、水果,兼顾薯类、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等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符合条件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通过区农业农村局进行申报,由区农业农村局确定承担项目建设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实施主体。依托县级及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已注册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实施主体”),优先支持在田头市场、乡镇产地市场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实施主体。
(三)补助标准。按照单个主体补贴资金不超过净库容乘以补贴指导单价的30%进行补贴,且单个主体补贴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标准进行额度测算(具体补贴指导价格见附件 1 )。
(四)建设内容。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建设设施类型和规模。从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出发,在产业重点镇和中心村鼓励引导冷链设施建设向田头市场聚集。
——预冷库。为采收的新鲜水果和蔬菜在贮藏、运输或加工前迅速去除田间热和呼吸热建设土建式或组装式预冷建筑(构) 物。冷敏类果蔬和要求缓慢降温的果蔬不能用预冷库。
——节能型机械冷库。包括高温冷藏库 ( -2℃~16℃) 和低温冷藏库(-25℃~15℃)两种,果蔬贮藏一般用高温库,低温库适用于速冻蔬菜贮藏。可新建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的冷库,也可将闲置的房屋厂房等改建为冷库。
——节能型气调贮藏库。在呼吸跃变型果蔬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通风贮藏库。在马铃薯、甘薯、山药、大白菜、胡萝卜、生姜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五、操作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价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支持实施主体新建或改扩建设施。区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要完善工作流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实行从申请、审核、公示到补助发放的全过程线上管理。
(一)开展项目储备。由区农业农村局对用地、主体等级等关键环节进行认真审核,开展项目储备及动态管理,做好政策宣传和设施建设准备工作。脱贫地区按照项目资金属性由区农业农村部门汇总上报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市州审核后汇总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组织项目申报。由区农业农村局及时发布本地区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补助控制标准、申报起始日期、操作程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区农业农村局要在申报工作启动前 10 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布申报时间、方式内容、投诉咨询等相关事宜,切实保障涉农主体知情权和选择权,实施主体通过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系统自愿申报,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区农业农村局要严格过程审核,及时向社会公示审批通过的项目,公示实施主体,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对未通过审核的主体及时给予反馈。
(三)推进项目建设。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承建商的管理,按相关要求对承建商进行审核备案,并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实施主体自主选择已在区农业农村局备案的承建商,按《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技术方案》要求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实施主体对建设的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承建商和实施主体承担相应的安全建设运营主体责任。
(四)组织开展验收。区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要制定验收标准及方案,明确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标准等。经市州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审定,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实施主体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保留好合同、用工名单与支付劳务费用详单、设施设备采购与收货清单、合法票据、照片(项目实施前、中、后参照物相同各一张)与视频等各项原始凭证,作为验收的佐证材料。实施主体完成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后,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聘请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方面的专家共同对设施建设的规范性、申报内容的一致性、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开展核验。区农业农村部门依据项目类别和技术参数要求,组织现场实地验收并填写《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验收表》(见附件2),现场实施主体需出示并提供《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技术方案》中所需的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必须与实物相符。库容量的计算方式为测量库内净空。验收组成员及专家须在《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验收表》上签字,一式四份(一份交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区农业农村部门保留一份,一份用于报账,一份实施主体保留),确保 100%完成验收。省厅和各市州负责组织抽查, 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 30%。
(五)强化监督调度。区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管理制度,加强申报、立项、建设、验收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定期调度,发布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根据实施进展及时开展现场督查指导。要充分发挥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作用,加强培训和评估督导,强化政策实施全程监管。
(六)及时兑付补贴。区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及时向验收合格的实施主体发放补助资金,并予以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市场与经济信息化股,负责具体做好项目申报、资格审查、公示、审核、验收、资金兑付等工作,组织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
(二)加大政策扶持。鼓励各乡镇加大用地支持,切实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鼓励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将村集体闲置房屋、废弃厂房或经营性建设用地等用于设施建设;通过加强与电力部门沟通,落实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优惠政策。在明确设施产权归实施主体所有、合理确定合作方式和收益分祝的基础上,鼓励实施主体与批发市场、商超零售、邮政快递、电商平台等企业开展运营合作。
(三)创新金融服务。鼓励各类银行创新产品服务,配套利率、期限、额度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指导农业信贷担保机构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扩大信贷担保规模。鼓励农业保险公司开发特色保险产品,为冷藏保鲜农产品数量、质量安全以及价格波动等提供风险保障依托信息系统,开展信贷直通车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帮助对接金融服务。
(四)严格风险防控。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设施建设内部控制规程,强化监督制约,开展廉政教育,压实实施主体直接责任,严格验收程序,确保设施建设质量。要逐项工作、逐一环节梳理查找风险点,针对性地制定防控举措。对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搭车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对发现问题的实施主体要严肃查明情况,按规定抄送区纪检监察部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核减或取消该主体项目建设资金。要严格资金监管,建立健全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检查、绩效考评监督等制度,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对实施主体加强信用管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区农业农村局投诉监督电话:0736-7701783。
(五)加快工作进度。全区要严格按照要求,积极主动推进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项目实施任务。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在7月30日前完成拟建项目的审批、公示,12月1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及资金兑付,12月13日前完成项目实施情况总结与绩效评价。
(六)加强宣传示范。各实施主体要做好标识标牌的挂牌工作。各地要加强农产品冷藏保鲜实用技术标准、材料装备等试验示范推广,探索产地农产品流通数据的信息化采集方式,打造一批农产品冷链物流试验示范基地。加快总结设施建设运营和整县推进的好经验好做法,综合运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渠道强化宣传,指导试点县做好总结评估,推出一批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的典型案例,切实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
1.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标准参照表
2.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验收表
3.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验收资料清单
附件 1
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标准参照表
序号 | 设施类别 | 指导价格 (元/立方米) |
1 | 组装式通风库 | ≤210 |
2 | 土建式通风库 | ≤192 |
3 | 预冷库 | ≤1600 |
4 | 高温库 | ≤700 |
5 | 低温库 | ≤1100 < 1300 |
6 | 气调库 | ≤1300 |
说明:
(一)计算方式
1.《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标准参照表》中为指导参照价格表。计算方式:补助金额=净库容x指导价格x3 0% ( 脱贫地区放宽至40% );
2."库中库”形式,需按照大库减去小库容积计算,即同一容积内只计算一种补贴,如:在通风库中建设了高温库,高温库容积按照实际容积计算,通风库容积按照通风库总容积减去高温库容积。
(二)设施设备要求
l.预冷库、高温库及气调库冷库门厚度须达到100mm,低温库冷库门厚度须达到150mm;
2.预冷库、高温库、低温库及气调库保温材料(聚氨酯保温板)厚度须达到150mm ;
3.防火等级为B1级阻燃;
4.所有冷库建设中压缩机、冷风机、风幕机需购买国内外正规合格品牌。
5.根据农业农村部的要求,可配备必要的称量、清洗、分级、检测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以上设施设备已经包含在指导价格内,不再另计补贴。
附件2
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验收表
法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实施主体 名称 | |||||||||||||
开户行单位 名称 | 开户行名称 | 开户账号 | |||||||||||||
建设类型 | 主体等级 | 联系方式 | |||||||||||||
建设地址 | 净库容(m³) | 长: 宽: 高: (m) | |||||||||||||
施工单位 | 法人姓名 | 净容积: (m³) | |||||||||||||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号 | ||||||||||||||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职称 |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证件号 | ||||||||||||||
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 | 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号 | ||||||||||||||
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职称 | 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证件号 | ||||||||||||||
产品类型 | 新建或改 (扩)建 | 投资总金额 (万元) | 申请补贴金额 (万元) | ||||||||||||
技术参数 | 防火等级 | 冷库门厚度 (mm) | 保温板厚度 (mm) | 是否符合建设技 术规范 | |||||||||||
主要设施设备品牌是否符合要求 | |||||||||||||||
压缩机型号 | 压缩机功率 | ||||||||||||||
压缩机数量 | 压缩机品牌 | ||||||||||||||
冷风机型号 | 冷风机冷量 | ||||||||||||||
冷风机数量 | 冷风机品牌 | ||||||||||||||
通风库 | 通风风量(200T库风机风量≥30000m³/H,500T库风机风量≥75000m³/H,1000T库风机风量≥150000m³/H,2000T库风机风量≥300000m³/H) | ||||||||||||||
实施主体确认签字: | 实施主体联系方式: | ||||||||||||||
验收结论 | 日期: 年 月 日 | ||||||||||||||
验收组成员及专家签字: | |||||||||||||||
备注:实施主体每个冷间都需填写一张表格。验收可采取两种形式:1.聘请具有专业背景、评估审查验收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验收;2.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及聘请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方面的专家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验收。
附件3
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验收资料清单
序号 | 验收资料名称 |
l | 《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验收表》 |
2 | 验收资料真实性承诺函 |
3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实施主体营业执照,实施主体开户行、银行账户、税号,建设主体等级证明文件 |
4 | 设施农用地备案证明资料 |
5 | 冷链设施设计资料,建设施工合同,承建商资质复印件,施工人员资质证明及施工人员在场施工照片,竣工验收报告 |
6 | 项目实施前、中、后照片各一张 |
7 | 压缩机组、冷风机、冷库门品牌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批次号复印件,库体保温材料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批次号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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