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要求,现对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第13号):部分县市区重点排污单位监测及不定期抽查、检查以及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等,大都没有公开。
主体责任单位:鼎城区人民政府
监管责任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依法公开重点排污单位监测及不定期抽查、检查等环境信息。按要求落实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对外公开。
整改措施:1、及时将重点排污单位的执法监测数据录入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开;2、对辖区重点排污单位随机抽查年度全覆盖,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全部公开;3、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双公示制度,行政处罚作出决定后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网上公示;4、将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抽查、检查信息公开及典型案例进行公示。
整改完成情况:1、我区执法监测数据全部录入到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向社会进行了公示;2、随机抽查年度全覆盖,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全部进行了公开;3、行政处罚案件按规定进行了网上公示;4、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抽查、检查信息已按规定进行公示。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7日-2022年10月2日
受理部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联系电话:0736-7385959
联系地址:常德市鼎城区玉霞街道花溪路521号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2022年9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