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2年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区级示范园的通知
各新型经营主体:
为培育和壮大我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加快我区农业特色产业示范园创建步伐,区农业农村局计划按照“创建主体申请、乡镇审查推荐、区级复核批准”的程序,评选认定一批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区级示范园,现将创建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产业园区有基础。拟申报区级农业特色产业示范园的园区,其产业在当地有一定的技术、规模、品牌优势;物质装备先进,科技支撑强劲,基础设施完善。严格参照《鼎城区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区级示范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常鼎农联[2017]26号)的认定标准。
2、产业园区有规划。申报主体对所申报的产业发展有整体规划,并制定了详细的特色产业园规划和年度建设任务计划。种植基地相对集中连片,且达到一定规模;养殖类项目达到规模养殖标准且要布局在比较集中的区域内;加工、冷链物流等项目布局要合理,一般应在政府规划的该产业集中加工区内。 规模参照《鼎城区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区级示范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常鼎农联[2017]26号)的标准。
3、主导产业有特色。所选产业以全区主导产业为主,其它产业也须在全区有一定的种植基础及规模,有一定的带动效应。
4、主导产品优质安全。园区实行标准化生产,主导农产品质量安全可控,通过"二品一标"认证的优先。
5、创建主体清晰。创建主体经市场监管局依法登记注册且时间在两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机制,财务管理规范,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申报区级农业特色产业示范园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建设主体涉黑涉恶的;
2、建设主体近两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环保、农业农村或食品安全等部门通报的;
3、以前年度已被认定或正在创建的省、市、区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示范园。
二、创建程序
1、创建主体申请。符合区级农业特色产业示范园创建条件的经营主体,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乡镇实地核查。乡镇农业农经站组织有关人员对创建主体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实地核查,并出具核查评审意见。
3、区级实地核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复核,对照创建标准组织产业、工程、财务等方面技术人员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区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4、区级发文认定。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认定。
三、申报材料
申报区级农业特色产业示范园需提供下列真实的申报材料:
1、创建主体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的创建申请报告;
2、创建主体编写的《鼎城区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区级示范园申报书》。
3、《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区级示范园核查意见表》。
4、创建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养殖业申报主体还需提供从业主体畜禽规模养殖备案登记表、水域滩涂养殖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养殖种苗生产经营主体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苗种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种子种苗产业园应提供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明等复印件。
5、创建主体经有资质的会计、审计事务所出具的上两个年度12月份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或加盖创建主体公章的复印件等;
6、以创建主体名义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自营生产基地全景照片,田间工程说明;
7、创建主体购置或修建的仓库、加工用房等附属设施清单、照片,购置或修建的证明材料;创建主体购置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单、照片,购置发票复印件;畜牧业申报主体还需提供畜禽引种证明、检疫票证、购置发票复印件;
8、创建主体管理人员和员工学历、职称、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创建主体与有关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开展科技合作的协议复印件和开展服务的工作情况,自有科研成果、专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9、创建主体园区所产主要农产品“二品一标”认证证书复印件,农业生产标准或技术规范,休闲农业产业园提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复印件,水稻制种种子质量检验报告;园区主要农产品市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10、聘用当地农民的协议和工资支付凭证;帮扶农户的资料证明等。
11、创建主体编制的园区三年发展规划。
12、创建主体出具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四、申报时间
各申报主体请将相关资料装订成册,纸质文档一式 2 份,创建主体创建申请报告及《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区级示范园核查意见表》另单独报一份;于2022年10月20日前,报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股,附 Word 格式电子文档上报。联系人:田芳;电 话:7701020。
请各乡镇(街道、农林场)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和创建标准,认真组织和指导新型经营主体搞好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区级示范园申报工作。
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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