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常鼎政复终字〔2022〕7号
申请人:常德市鼎城区周萍生态农家院,住所常德市鼎城区花岩溪林场栖凤山村李富冲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3MA4P8BHGXR。
被申请人: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常德市鼎城区玉霞街道办事处临沅路。
法定代表人:蒋斌,该局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2022年4月8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常鼎市监行处〔2022〕007号)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行政复议终止。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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