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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来源:鼎城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0-26 16: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令第2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具体如下:

(一)制定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重要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

(二)出台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

(三)其他应列入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

鼎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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