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撤销鼎城区许家桥乡邱弟烟花爆竹经销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公示
我局经调查认定鼎城区许家桥乡邱弟烟花爆竹经销店的主要负责人邱某所持有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为假证,此证复印件已经用于申请换发该经营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申报材料,且于2021年12月1日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2022年4月12日,鼎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四项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65号令)第八条、第三十七第二款之规定,现撤销并注销鼎城区许家桥乡邱弟烟花爆竹经销店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湘)LS(2021)06170〕,特予以公示。
鼎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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