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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准予撤回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 常鼎政复撤字〔2021〕1号

来源:鼎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2-31 08:57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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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服被申请人常德市鼎城区交通运输局于2021年11月19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常鼎交处罚决定〔2021〕001号),向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现你于2021年12月31日向鼎城区人民政府提出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你提出的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准予撤回。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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