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准予撤回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 常鼎政复撤字〔2021〕1号
湖南常德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不服被申请人常德市鼎城区交通运输局于2021年11月19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常鼎交处罚决定〔2021〕001号),向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现你于2021年12月31日向鼎城区人民政府提出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你提出的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准予撤回。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