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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报告

来源:鼎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01-10 16:17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鼎城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意见》和《<常德市鼎城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鼎政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职能,积极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综合改革和强化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数据      

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78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90名。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共办理结案行政处罚156件,行政许可39件,以上案件全部在信用中国(常德)网站按要求公开公示。我局法制机构为单设,专职工作人员2名。执法音像记录装备情况为:执法记录仪66台;存储设备3台;询问室3间(配备录像录音设施);听证室1间(配备录像录音设施);摄像机1台;录音笔1支;执法车辆30台。全年组织执法人员法治培训12期1860人次,案件评查12次72本。我局法律顾问为云济律师事务所潘高峰、刘佳律师。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2021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共签订合同3份,2份正在履行,1份履行完毕。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是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法制教育股负责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和审核,办公室承担发布职责。二是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实行动态公开,在政府官网和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及时更新应该主动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主动接受群众、媒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加强事前公开,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主体、人员、程序、救济渠道等。四是规范事中公示,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投诉举报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着装等工作要求。

五是推动事后公示,我局通过信用中国(常德)平台依法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按国家要求及时公开和报送本局年度行政执法情况及相关数据,接受群众监督。2021年主动依法公开156项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和39项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做到了阳光执法。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鼎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了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文字记录事项清单,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规章制度,执法时通过照相、录像、文字等多种形式进行记录,加强个案监督,纠正违法执法和行政不作为。二是统一了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按照住建部和省住建厅要求,严格执行《湖南省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每月组织行政执法文书检查,及时通报执法办案情况,并组织执法人员交流工作经验,提升执法水平。三是规范使用执法办案室。通过完善执法办案场所设置,严格规范管理使用执法办案场所,保证执法活动有序开展。四是按照“每次执法活动有影像资料、每个执法案件有影像资料”建立专项档案,做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按照每名执法人员一台的标准配备了执法仪,做到每次执法行动中使用2部以上执法记录设备,记录执法全过程影音资料。依托执法仪采集站建立专项档案留底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走在了全市前列,切实做到了规范执法、阳光执法、文明执法、留痕执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以来,我局未发生一起暴力执法、暴力抗法事件,提升了城管执法公信力,对保障当事人、执法人员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制定了《常德市鼎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建立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了行政裁量权标准,规范了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二是贯彻落实《鼎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了由局长、分管副局长、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法制审核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律顾问组成的案件审理委员会,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等。制度的修订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2021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56件、行政许可案件39件,实现了法制审核全覆盖,无一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四)全面推行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推行说理式执法。在采用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决定文书中,对事实判断、证据采信、依据选择和自由裁量四个方面予以重点说明。2021年至今依法对195项行政执法决定充分说明理由。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舆论氛围不够浓厚。目前广大群众受法律宣传不到位不普遍的影响,遇到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一直处于被动状态,市民对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认知度不够高。二是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执法人员思想认识上的紧迫感和深度不够,自觉履行各项工作职责的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主动性欠缺。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法制审核人员紧张,专业人才后备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单位和群众了解行政执法公示信息,提高各单位、企业参与、监督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二是进一步落实“四项制度”,学习其他单位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执法决定说明理由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学习,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把握监管风险点,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化解风险。      

鼎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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