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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报告

来源:鼎城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12-19 15:55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鼎城区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鼎城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意见》和《<常德市鼎城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鼎政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区医保局职能,积极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综合改革和强化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      行政执法基本数据

区医保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9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0名,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共办理结案行政处罚1件,其中涉及罚款的案件总数1件,罚款总额550237.96元,行政许可0件。以上案件全部在信用常德网站按要求公开公示。区医保局法制机构于今年9月单设,专职工作人员2名。执法仪3台,执法车辆1台,录音笔2支。询问室、听证室0间。全年组织执法人员法治培训4期31人次,案件评查0次。区医保局法律顾问为湖南相维律师事务所陈国述律师,全年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应诉0件。全年涉及区医保局规范性文件0份,合同8类,共计538份,正在履行。

二、      行政执法情况

1.区医保局2022年全年行政执法为一起行政处罚,即常德浦元医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一案,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区医保局严格遵守市医疗保障局下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实施办法》进行执法。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进行文字记录、规范进行音像记录。行政执法行为终结后及时整理案卷,并按相关规定移交给档案室统一存档、备查。按照《湖南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与文书样式》规范文书书写。执法过程中秉持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的原则,保持严谨的态度,谨慎的对待每一次执法检查。

2.今年区医保局为规范执法过程,于今年9月设专职法制人员2名,负责全局法制审核工作。重新调整机构设置,加大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对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申请医疗保障方面的行政执法权,并专职负责基金监督工作。配备专业法律知识人员,与湖南相维律师事务所按照相关规定签订法律顾问协议,使行政执法进展更加顺利。

三、存在问题

1.专业执法监管人员少。行政执法人员除了需要具备行政执法相关法律知识外,还需要医学专业知识作为支持,区医保局成立以来行政处罚案仅2起,也是因为医疗保障执法针对的对象为专业的医疗领域,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不够时执法时也相对过于谨慎,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执法流程、环节不够熟练等问题。

2.部门协调联动力度不够。当前区医保局与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部门协调联动不够,未能达到预期协调联动效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强化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全力提升区内医保系统依法办案水平。

2.加强与各联席部门的沟通协调。遇涉及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问题线索,主动对接,积极作为,落实好案件线索移交机制和行刑衔接机制。

常德市鼎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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