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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度行政执法报告

来源:鼎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时间:2022-12-16 11:40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大队严格按照《鼎城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意见》和《<常德市鼎城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鼎政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大队职能,积极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综合改革和强化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全区消防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2022年我大队共受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项目18个;共检查单位1229家,发现火灾隐患3226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166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075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73份,责令“三停”单位13家,临时查封21家,组织火灾事故调查20起。大队先后开展了医养场所、经营性自建房、高层建筑、物业管理区域、人员密集场所、仓储物流企业等各类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全年,大队推动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12家,整改销号重大火灾隐患11家,以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强有力的执法手段,推动了一大批消防隐患“顽疾”得以整治。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建立健全执法体系。一是进一步深入宣传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全体执法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并认真落实学习制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组织执法干部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湖南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使全体执法干部在具体操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决问题,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努力提高全体行政执法干部的整体素质。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梳理行政法规、分解执法任务、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坚持做到执法责任、监督机制和评议考核“三到位”,努力创建主体明确、权责统一、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新机制。

(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建设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情况。一是全面推行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和一般程序并行。二是根据《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严格审核把关全区消防救援机构执法案件的办理。三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时制定检查计划并进行公示。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分级管控,在满足最低检查要求、比例的基础上,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到位、设施维护良好的减少检查频次,对问题隐患多,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加大指导帮扶力度。

(三)加强培训、充分提高执法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消防监督执法、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机制等,从源头上加强大队执法人员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二是开展监督执法回头看,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和互查,及时发现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程序不到位、法律法规适用错误等问题,并及时反馈给相关执法干部和辅助执法文员,及时纠正和完善。

三、消防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方面不足。部分单位,特别是九小单位,存在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淡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人员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较低、消防安全管理能力薄弱等问题。

(二)消防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系统性、专业性、集中性的培训较少,整体的执法队伍水平以及知识结构都需要进一步地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执法质量自查力度。采取“专项检查”和“网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从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执法,执法制度是否落实、执法档案制作、执法真实性、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定期通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大队执法质量。

(二)深入开展各类隐患专项治理。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消防监督检查机制的同时,推行单位自查、行业排查、监督抽查、重点检查,重点对经营性自建房、仓储物流、大型商市场、高层建筑、多合一场所等开展全方位综合整治,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三)扎实推进全区消防安全大检查。推动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高层建筑消防隐患排查、医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生产储存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宾馆(酒店)、仓储、商业综合体等各类专项行动。

常德市鼎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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