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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自然资源局年度行政执法报告

来源:鼎城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12-19 09:15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鼎城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意见》和《<常德市鼎城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鼎政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职能,积极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综合改革和强化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数据

我局执法大队共有行政执法人员6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8名,2021年1月1日-12月19日共办理结案行政处罚26件,其中涉及罚款的案件总数25件,罚款总额20894850元,以上案件全部在信用常德网站公示网站按要求公开公示。我局法制机构为兼设,专职工作人员3名(辅助工作人员1名)。执法设备6台(执法记录仪5台,执法车辆一台)。全年组织执法人员法治培训5期14人次,案件评查3次15本。我局法律顾问为常德市先锋律师事务所何光照律师,全年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应诉案件16件。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

(一)定制度。结合实际,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配套实施制度。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实施方案》、《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四个相关配套办法》等方案,并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

(二)强队伍。加强对执法人员和法治工作人员的培训。我局每年都会不定期组织执法监察大队、二级机构、局机关各股室和各自然资源所进行专家讲座等方式集中学习。通过工作微信群发送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供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学习,有效提高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有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重程序。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均是以区自然资源局为主体实施,案件承办人员均为具有《行政执法证》的执法工作人员担任。对于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办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规程》执行;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均按规定组织召开案件审理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法律、法规,经集体决议,确定行政处罚。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随着自然资源领域和行政法律法规的修改,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业务技能的提高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应常抓不懈。

(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在具体实施上有待进一步全面、深入。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还不够规范。

四、下一步打算

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执行力;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实施阳光行政,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四是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重大事项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提高自然资源行政决策水平;五是注重青年人才培养,鼓励青年人加强学习各种知识技能,尤其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进一步强化新时代法治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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