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关于作出常德市景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蔡家岗镇竹器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3年1月17日对《常德市景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蔡家岗镇竹器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月17日-2023年1月2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常德市鼎城区花溪路521号 邮编:415101
联系电话:0736-7372370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2023年1月17日
附件: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德市景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蔡家岗镇竹器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环建(1)〔2023〕1号
常德市景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对<常德市景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蔡家岗镇竹器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请示》及《常德市景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蔡家岗镇竹器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常德市景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蔡家岗镇竹器加工厂建设项目位于鼎城区蔡家岗镇黄山峪村10组,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建设一座钢结构厂房,购置竹器加工生产设备破竹机、成型机等,同时配套建设公用、环保设施,建成后年生产竹筷2500吨。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鼎城区自然资源、属地蔡家岗镇人民政府等部门意见,结合《报告表》给出的环评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和《报告表》受理后网上公示情况等,我局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要求进行建设。
三、该项目在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
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通过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施农肥,不外排。
2、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下料、打磨工序通过集气罩收集,采用旋风+袋式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燃烧废气采用旋风+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管控,落实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排放限值。
4、进一步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及时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收尘装置收集粉尘外售处理;锅炉炉渣交由周边农户施肥,实现资源综合化利用。
四、项目投产或发生实际排污前,你公司应完善排污许可相关事宜,并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45环评[2017]4号)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自行组织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依法向社会公开。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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