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示常德市鼎城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范围的通告
根据《湖南省林业局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湘林保〔2023〕5号) 要求,我区组织第三方技术单位对鼎城区内的自然保护地进行了整合优化,具体情况如下:
本区行政范围内整合优化前,有自然保护地3处,国家湿地 公园1个(湖南鼎城鸟儿洲国家湿地公园)、国家森林公园1个 (湖南省常德花岩溪国家森林公园)、省级自然保护区(湖南省 常德花岩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总面积6595公顷,交叉重叠 面积921.14公顷,落图总面积6025.44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 2.57%。整合优化后仍保留自然保护地2类3处,包括国家自然 公园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落图总面积5979.48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2.55%,相比整合优化前减少45.96公顷。
1.自然公园整合优化后自然公园2个,均是国家级自然公园,总面积 5063.20公顷,占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84.68%。其中湖南省常德 花岩溪国家(森林)自然公园,总面积3050.66公顷,占自然公园总面积60.25%;湖南鼎城鸟儿洲国家(湿地)自然公园,总面积2012.54公顷,占自然公园总面积39.75%。
2.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区1个,即湖南省常德花岩溪省级自然 保护区,为地方级保护区,总面积916.28公顷,占自然保护地 总面积15.32%,其中核心保护区面积351.15公顷、 一般控制区面积565.13公顷。
现对3处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4月18日 — 2023年4月23日,如有争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鼎城区林业主管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736-7384728。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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