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常鼎政复决字〔2023〕07号
申请人:周志香。
被申请人: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住所地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金霞大道(西)。
负责人:罗立杰,局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23年3月28日作出的鼎公(镇)决字〔2023〕第0446号行政处罚决定,于2023年4月3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于2023年3月28日作出的鼎公(镇)决字〔2023〕第0446号具体行政行为。
申请人称:1、申请人未切实进行处罚内相关事宜与相关行为;2、申请人未以“计划生育”为由骗取美国的政治庇护(申请人并未出国)。申请人为中国公民,有合法申请护照的权益,申请护照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申请,并未作出违法违规行为,且并未提供任何虚假信息。
被申请人称:2023年3月27日,被申请人接到常德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关于对童春喜等人涉嫌妨害国(边)境管理线索开展核查的交办函,交办函中指出汉寿籍居民童春喜等人涉嫌弄虚作假骗取护照有人组织偷越国(边)境,指示被申请人查处。后被申请人民警将童春喜和申请人传唤到案。经查明,童春喜交代其在2016年前往美国,以“计划生育”为理由申请美国的政治庇护,达到在美国务工的目的。童春喜于2020年10月回国。2022年底,童春喜又想到美国去务工,并邀约自己弟媳申请人一起去美国务工,并要申请人先办理一本护照,而且二人商量:申请人以到巴基斯坦旅游的理由,申领一本护照,然后持护照到巴基斯坦,再偷渡到美国务工。2023年3月14日,申请人到公安机关以到巴基斯坦旅游的理由,办理了申领护照的手续。公安机关在核查中发现其申领护照的理由是虚假的。申请人到案后,交代了自己以虚假理由办理护照的事实,以到巴基斯坦旅游为名,而真实目的是前往美国务工。被申请人查明该案后,填写了《受案登记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申请人和童春喜分别罚款2000元。综上被申请人办理的申请人行政处罚案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程度适当,请求复议机关依法维持鼎城区公安局的处罚决定。
经审理查明:2023年3月14日申请人以前往巴基斯坦旅行为由向公安机关申领护照。申请人在申请现场填报并签署了声明书,声明“所填内容及所提交的的申请材料真实正确无误,并已如实回答有关问题,如存在虚假情形,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签署承诺“不参与非法务工等违法犯罪活动,并自愿承担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等。3月17日,公安机关通过内部协查发现申请人出国计划的同行人童春喜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存在以“计划生育”为由申请美国政治庇护,并据此取得“政治庇护类工卡”在美务工的事实。3月27日,常德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向被申请人发出《关于对童春喜等人涉嫌妨害国(边)境管理线索开展核查的交办函》。当日,申请人与童春喜分别接受了被申请人的询问,陈述了计划以旅游为由先到达巴基斯坦然后偷渡到美国务工等内容,并在询问笔录上签字确认。3月28日,申请人在《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上签字按捺手印,明确知晓自己的行为已构成骗取护照的行为,且不提出陈述和申辩。当日,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申请人拒绝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4月3日,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被申请人在案件办理期间获取了申请人与童春喜在2023年3月期间的微信聊天记录。根据记录显示:3月11日和13日,童春喜指导申请人如何向银行要求撤销黑名单,取消高消费限制,如何办理护照,进行签证,目的是为了乘坐飞机去美国;3月14日,申请人向童春喜确认申请的是否是旅游签证;3月19日和21日,申请人向童春喜请教在美国从事按摩工作的常用英文,童春喜指导申请人学习按摩以及常用英文发音,并告诉申请人在国内边看视频边学边练,之后在美国可以以熟手的身份从事按摩工作。
本机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出入境管理法)第七十条,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本章另有规定外,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决定;其中警告或者五千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决定。被申请人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且本案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办,本机关认定被申请人在本案中主体适格,具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职责、职权。
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一条、第二条之规定,该法保护的法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规范,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对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的管理适用该法。根据申请人与童春喜的微信聊天记录能够固定申请人计划经第三国巴基斯坦偷渡至美国从事按摩工作赚钱的事实。上述聊天记录与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的供述相互印证,能够证明申请人在向公安机关申领出入境证件时提供了不真实信息,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据此,本机关对申请人“申请护照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申请,并未作出违法违规行为,且并未提供任何虚假信息”的主张不予支持。对被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时认定的客观事实和证据予以认可。
再者,申请人的同行人童春喜已经实施过以“计划生育”为由向美国申请政治庇护并在美务工。现有证据也已经证明童春喜指导了申请人如何办理出入境证件,如何出国,如何在美务工。申请人虽未实际实施“申请政治庇护”、“在美非法务工”的行为,但其计划内容已经妨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出入境管理秩序。若计划实现,足以达到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程度。且申请人已经实施了弄虚作假申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该行为属于其计划内容的准备行为,因非申请人的原因没有完成。因此申请人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后果,本机关对被申请人适用《出入境管理法》处罚申请人弄虚作假申领出入境证件行为的决定予以支持。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对不适用简易程序,但事实清楚,违法嫌疑人自愿认错认罚,且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的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简化取证方式和审核审批手续等措施快速办理。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前款第三项所称“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对违反边防出境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个人处以六千元以上罚款。以及本机关查明的事实显示申请人违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已经自愿认错认罚并对自身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本机关认为被申请人在办理本案行政处罚案件时程序合法,内容适当。
综上所述,本机关认为被申请人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作出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维持被申请人于2023年3月28日作出的鼎公(镇)决字〔2023〕第0446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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