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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自建房安全隐患线索举报奖励制度

来源:鼎城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6-20 09:3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举报设立目的

加快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确保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遏制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

二、举报适用对象

本举报奖励制度适用对象:常德市鼎城区区域内居民。

三、奖励给予条件

本举报奖励制度奖励给予条件:实名举报未经排查存在重特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未落实管控措施、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有重特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带险经营存在重特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经属地自建房工作领导小组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

四、举报奖励标准

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根据隐患危险程度分别奖励1000元(经有资质房屋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自建房且具有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安全隐患重点房屋)、500元(经有资质房屋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自建房)、300元(经有资质房屋鉴定机构鉴定为C级自建房)。

五、不予奖励情形

1、经查证已录入自建房信息归集平台的有隐患自建房;

2、经属地专业技术人员复核不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

3、经房屋鉴定机构鉴定为A、B级自建房;

4、重复举报线索按接到举报时间单次奖励第一举报人,其他举报人不予奖励;

5、其他不应给予举报奖励的情形。

六、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举报、邮箱举报、到访举报等形式对存在重特大安全隐患自建房进行举报。

1、电话举报

常德市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36-7386988

2、邮箱举报

常德市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dcqzzb2022@163.com

3、到访举报:常德市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07室。

七、保密措施

1、切实保护实名举报人,联系举报人必须确定专人专谈,了解核实案件线索必须在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2、对举报人及奖励情况,严格保密,对举报的有关情况不得泄露外传,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姓名身份。

八、举报奖金发放

在举报线索查证后,由举报人申请,通过举报人提供的银行账号或其他方式发放。举报奖励按举报线索逐月发放。

九、其他事项

本举报奖励制度自印发日起实施,常德市鼎城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

常德市鼎城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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