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省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改销号完成情况公示
为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保证人民生活用水的健康和安全,积极配合生环部门对我处环境保护工作的督导指导,针对区分局对灌溪镇中心自来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现场检查、交办的问题,灌溪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交办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灌溪镇中心自来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现场排查存在的问题:一级保护区标识标牌不完善。
二、整改目标
灌溪镇中心自来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技术要求》(HJ/T433-2008)完善标识标牌。
三、完成情况
灌溪中心水厂位于常德市高新区医院征拆建设范围内,中心桥村居民用水于2022年底全部接入常德市自来水管网供水,灌溪中心水厂厂区设施、设备已于2023年4月拆除,中心自来水厂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已取缔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6日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人民政府(0736-7528012)常德市生态局鼎城分局(0736-7385959)。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特此公示。
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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