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2021-2022年度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巩固提升自查自评报告
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农质发[2015]8号)、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农质管函〔2022〕72号)精神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要求,鼎城区严格对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两年来,鼎城区以巩固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下简称国家农安县)创建成果为主题,紧紧围绕“建好一支队伍,实现两个目标,用好三种手段,抓住四个关键,管好五类对象,完善六项机制”这一主线,坚持产管并举,压实三大责任,推进网格化管理,完善制度机制、实行“两证+追溯”,提升治理能力,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连续20年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零事故。2021年-2022年,地产主导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99.87%),群众满意度80%以上(98.85%),确保了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鼎城优质农产品已迈进粤港澳,销往国内外,为全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夯实了基础。对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考核细则,我区综合评分99分,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标准。
(一)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工作领导机构,新增9个成员单位,进一步完善了“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二是实行网格化管理。全区落实网格长20名、网格监管员95名、网格协管员277名,做到区里有人查、乡里有人管、村里有人巡、企业内部有人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组织调度。每年召开了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做到了组织健全、职责清晰、任务明确,工作规范。四是加强经费保障。每年区级财政预算安排172.8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较创建期间增加72.8%),确保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依法加强。一是坚持“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摸底建档,建立信用档案。同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建立生产记录、开展自律检测、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严把基地准出关。二是实行动态管理。重点对五类监管对象实行分类动态重点监管,促使农产品生产主体在生产过程中实行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三是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7项,并建立了农安信用“黑名单”管理制度,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与项目申报、政策扶持、资金奖补、品牌认证、展示展销等实行挂钩。
(三)农业投入品监管不断强化。一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特别是加强了农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技术指导,督导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规定。强化投入品登记与审批。强化了农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建立了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加强了生产、经营与使用环节的管理。二是落实投入品管理制度。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严格督导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诚信档案及购销台账制度,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三是探索建立了包装废弃物处理体系。建立了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试点3个,实施了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严格实施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强化养殖环节自配饲料监管。四是实行投入品连锁配送,全面推进了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达72%),推行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213.2万亩)。五是建立信息平台。建立了农药监管信息平台,全面使用国家兽药管理系统,农兽药100%纳入平台管理。六是完善投入品检测制度。农(兽)药、种子(种苗)、肥料(饲料)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对辖域内主要生产基地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七是严厉执法打击。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不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顶格处理。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扎实开展。一是科学制定监测计划。严格落实区级检测(快检6000批次以上、定量2000批次以上)、乡镇快速检测(4800批次以上)。二是强化了监督抽查。摸清底数,建立名录,分类管理,每年开展监督抽查150批次以上(种养殖全覆盖)。三是开展规范化建设。20个乡镇监管机构“五个规范化”建设更加完善,日常巡查、抽样检测和指导服务等工作更加规范。
(五)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力度不断加大。一是成立了执法机构,配备了人员和设施装备。二是加强执法监管。重点加强了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及批发、零售市场和加工等重点环节监督抽查。三是严格执法查处,违法案件立案率和办结率达100%。四是完善办案机制。建立了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等机制,对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率100%)。五是加强风险监测。经常性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违法违规的苗头性问题做到了“露头就打”,一查到底。六是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了《鼎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为妥善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应急事件和降低社会负面影响提供了组织保障。两年来,共计发现问题73个,整改落实20个,立案查处49个,移送司法4个,结案率100%。进一步打击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了农产品源头安全。
(六)农业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进。一是产地环境不断净化。全区高标准农田覆盖率达到79%,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化肥减量(纯量)5%以上;农药减量0.8%以上。二是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大力推广质量控制技术,积极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两年来,共建立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园、区、片)112个。三是突出产品质量,强化品牌提升。通过财政奖补、项目扶持,培育壮大品牌。两年来,新增绿色食品认证产品9个,累计获证产品占全区食用农产品生产面积的比重达到42%。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健全。“一体两翼”监管体系不断健全。一是监管队伍不断强化。全区建立了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共落实网格长20名,乡镇网格监管员95名,村级网格协管员277名,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域覆盖”的网格化监管格局,确保了每个生产经营主体均有人管。二是检测能力不断提升。全区共建立1个区级农产品检测机构、20个乡镇快速检测室,26个基地快检室。构建了以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龙头,乡镇快检室为骨干,生产主体自律检测为补充的三级检验检测体系。三是执法监管不断加强。区级成立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专门设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队,配备了专门人员及设施设备,执法监管能力明显提升。
(八)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创新。一是创新管理制度。开展农安信用体系建设,先后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及规范34项。二是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农产品监管信息与追溯管理平台,开发了监管巡查手机APP。全区建成追溯网点有446个,进驻国家追溯的主体204个,进驻省“身份证”管理平台主体52个,纳入区级平台管理的主体3160个(含小散户)。全区基本实现了“远距离巡查,零距离管控”和地产主导农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过程可查、责任可究”的信息化管理目标。
二、主要措施
(一)落实属地管理,压实“三大责任”。一是落实属地管理,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切实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进行研究部署,开展统筹协调,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切实履职尽责,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把农安纳入政府重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实行督导考核,强化组织保障,发挥激励机制,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压实主体责任。通过培训宣传,巡查指导,执法打击,信用评级,典型曝光,社会监督等措施,督促生产经营者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对生产经营者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与项目申报、政策扶持和资金奖补、品牌认证、企业认定、产销(展销)严格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二)健全“三大体系”,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实行三级网格化精准管理。二是建立健全检测体系,提供监管技术支撑。三是建立健全执法体系,加强执法监管。同时,加强工作保障,特别是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强化宣传培训,跟进服务指导。结合新型经营主体、职业农民培训、生产技术培训等活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同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传播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引导公众科学认知和健康消费,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消费者的安全消费常识。
(四)突出“三大目标”,严格源头管控。一是突出产地环境,坚持“一控两减三基本”的原则,不断净化产地环境,提升耕地质量。二是突出生产环节,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意见要求,严格按标生产。三是突出产品质量,加强品牌建设,实现优质优价,增加产品效益。
(五)强化风险监测,严把质量安全关。一是加强质量监测,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二是严格管控上市产品,不合格产品坚决不出园(栏、塘)、不上市。三是严格执法监管。重点对农业投入品,特别是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及上市销售农产品开展监督抽查,重点打击使用禁限用药物和不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一)生产(养殖)记录欠规范。部分主体在填写生产记录时填写不及时、不规范、有空项。
(二)上市产品自律检测不全面。部分主体对上市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批批检测合格上市的要求落实到位。
(三)投入品进销货台账欠规范。部分经营主体在填写进销货台账时填写不及时、不规范,电子版和纸质版衔接。
(四)“两证+追溯”落实欠完善。还有个别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还未进国家平台注册或已进平台的主体信息更新完善不及时,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欠规范。
(五)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待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需进一步完善,市场索取查验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六)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待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及秸秆综合利用收集处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七)投入品统购配送模式需完善。农业投入品营销模式有待优化规范和完善,统购配送的投入品比重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步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对照创建办法,深入查漏补缺,全面补齐短板,针对突出问题,重点研究解决,进一步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1.强化属地管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进一步持续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压实三大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加大保障力度,配齐配强三级网格监管人员和设施设备,夯实监管基础,实现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质量有保障、消费无投诉。
2.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技术支撑有力。加快区级检测机构扩项参数“双认证”进度,逐步全面开展农产品品类及检测项目全覆盖式的检验检测工作,为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风险评估、标准制修订和监管措施和执法打击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3.加大宣传教育,全面普及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宣传,多形式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活动,全面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引导公众科学认知和健康消费,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及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意识。
4.鼓励主体参与,加大主体扶持力度。培育壮大农产品质量追溯主体,扎实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全面实行“两证+追溯”管理,提高生产主体的参与积极性。增强企业“造血”功能,使企业形成良性循环。积极引导消费者对产品带证上上市、赋码销售和索票索证带来安全消费意识,让生产经营企业看到实行农产品追溯带来的市场前景。
5.加快诚信建设,强化生产经营行为。开展农安信用体系建设,实行信用等级公示,强化社会监督,开展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企业评选,评选出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企业,弘扬正面典型,发挥正能量,对违法违规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实行重点监督,严格管控。
鼎城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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