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2022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为深入贯彻《关于印发<鼎城区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的通知》(鼎法办发〔2022〕 3号)精神,推动我局“谁执法谁普法”积极落实普法责任,现就进一步落实我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任务清单安排如下: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单位“宪法宣传周”活动。
3.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内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
4.落实我局第一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5.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年内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或法治学习讲座不少于1次。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98%以上。按规定及时编辑、更新本系统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学习读本和考试题库。
6.落实我局主要负责人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是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7.在单位门户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的法治宣传“以案释法”专栏中,年内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8.结合乡村振兴联系点打造普法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9.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和《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并抓好组织实施。
今年我局具体学习宣传内容安排如下:
1.开展《宪法》《民法典》《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每年至少1次。
2.适时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的学习宣传。
3.适时组织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的学习宣传。
4.适时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学习宣传。
5.适时组织开展《长江保护法》《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学习宣传。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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