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常德市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返乡创业优质初创企业)推荐申报的公告
为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吸引鼓励推进返乡创业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相关评选实施细则的通知》(常人社发〔2023〕3号)精神,决定开展市级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返乡创业优质初创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评选细则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区创业处于起步阶段,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建筑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规模相对较小、具有发展潜力的各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申报条件
1、初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在常德市范围内登记注册,创业时间在6个月以上、5年以内(如2023年申报实体须在2018年6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前注册)。
2、初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合法正常经营,经济社会效益良好,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且信用记录良好。
3、初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稳定就业不少于2人、吸纳带动就业10人以上;在稳定和带动就业的人员中,大学生、脱贫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比例较高、科技含量高、创业大赛获奖的企业可优先推荐;符合国家政策支持的15个新业态的创业企业、返乡创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新业态行业相关规定详见《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发改高技〔2020〕1157号);
4、创业人员在乡镇创办的小微企业(含农村合作社、就业帮扶车间)可放宽推荐条件(不考核稳定就业人数)。
5、成功创业的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可放宽推荐条件(带动就业放宽至5人)。
6、获得省市“双百资助工程”奖励的个人或企业及获得市“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的企业不得再申报(含申报企业法人代表、股东,经营地址、项目一致,法人代表变更的情形)。
7、《常德市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推荐评审计分表》中市评审记分不低于80分。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创业就业简要事迹、取得的成果及亮点等,以直述的方式呈现创业者奋斗进取的精神风貌,传播创业创新正能量(1500字以内)。
(二)申报主体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个人信用记录、企业信用记录。
(三)申报材料
1.《市级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返乡创业优质初创企业)申报表》;
2.《市级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推荐评审计分表》;
3.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应每项考评指标的证明材料;
4.鼓励提供VCR视频介绍,时长控制在3分钟之内;
5.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申报前6个月银行工资发放记录(个体工商户可提供其他佐证),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申报日期及联系方式
1、从即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2、申报地点:鼎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五楼创业带动就业服务中心
3、联系人:余波 咨询电话:7375912
特此公告。
鼎城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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