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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增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

来源: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6-20 15:5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农林场,区直及驻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经报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鼎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列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新增目录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附件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新增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

1

鼎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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