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增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农林场,区直及驻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经报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鼎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列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新增目录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附件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新增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鼎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区自然资源局 | 2023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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