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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关于作出常德市鼎城区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鼎城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3-09-21 11:0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3年9月21日对《常德市鼎城区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鼎城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21日-2023年9月2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常德市鼎城区花溪路521号           邮编:415101

联系电话:0736-7372370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2023年9月21日

附件: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德市鼎城区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鼎城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德市鼎城区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对<常德市鼎城区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鼎城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请示》及《常德市鼎城区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鼎城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常德市鼎城区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鼎城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项目位于鼎城区石公桥镇园艺场崇贤庵分场,总投资700万元,环保投资115万元,总建筑面积3340.6m2,对鼎城区园艺场原有的7栋房舍进行翻修改造,新建2栋框架板房,建成8间医学隔离观察楼,1间工作人员办公活动楼,建成后设置住院床位98张。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区政府、发改、自然资源、卫健等部门意见,结合《报告表》给出的环评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和《报告表》受理后网上公示情况等,我局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要求进行建设。

三、该项目在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隔离观察人员及医护人员活动产生的生活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排放限值,由吸粪车运至石公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并满足石公桥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管理,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排出的废气应进行除臭除味处理,保证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要求。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管控,落实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排放限值。

4、进一步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弃包装物及废弃防护用品等分类分区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四、项目投产或发生实际排污前,你公司应完善排污许可相关事宜,并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45环评[2017]4号)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自行组织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依法向社会公开。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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