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鼎)应急罚〔2023〕32号
被处罚单位:常德市鼎城区中河口镇京和加油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3053886335Q)
地址:鼎城区中河口镇
邮政编码:41512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戴顺仁
职务:总经理
联系电话:13975671031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3年8月25日,鼎城区应急管理局危化股工作人员谢玲、梅小驹对常德市鼎城区中河口京和加油站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该加油站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鉴于上述违法事实,工作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8月28日经局领导同意对常德市鼎城区中河口镇京和加油站立案调查。
以上行为主要证据如下:
证据1:《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各一份,证明常德市鼎城区中河口镇京和加油站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证据2:《调查询问笔录》两份,证明常德市鼎城区中河口镇京和加油站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违法事实;
证据3:戴顺仁身份证和主要负责人从业资格证图片各一份,证明其社会关系和从业资质;
证据4:刘爱华安全员从业资格证图片一份,证明其从业资质;
证据5:常德市鼎城区中河口镇京和加油站《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图片各一份,证明该企业是一家合法企业;
证据6:行政执法人员谢玲、梅小驹执法证图片一份,证明执法人员的合法性。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版)》第一章第一节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
(一)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生产经营单位存在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情形之一的。处罚基准: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处少于三万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对生产经营单位并处十万元以上少于十五万元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少于三万元的罚款,…"的规定。
决定给予人民币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中国工商银行阳明支行(常德市鼎城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190807642920000050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鼎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澧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常德市鼎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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