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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卫健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鼎城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3-02-23 10:1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鼎城区卫生健康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夯实法治环境和基础,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与依法行政贯穿于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坚持法治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改革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现将2022年区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法治政府制度体系建设

区卫健局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和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推进全区卫健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我局完善了行政执法投诉、执法监督检查等相关制度,细化了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下属单位、股室和个人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政务公开,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我局全面清理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制定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10项),逐一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对应行政审批项目、对应行政审批部门、实施要求、服务时限、收费标准、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类型、服务结果,并利用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行规范化管理。申办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并在省收费标准的基础上还可自行议价;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人、财、物与我局脱钩,杜绝利益输送。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原则,将行政许可事项进驻到政务服务大厅窗口集中审批,对行政许可事项动态管理。本局行政审批服务192个事项全部纳入省、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简化办事流程、减少申报材料、缩减办结时间,严格依法依规行政许可审批,按照中央“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取消3项审批,优化7项政务服务,将诊所设置改为执业备案管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度。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承诺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综合事项实行一窗式受理,资料线上或线下流转,杜绝“体外循环”,避免群众“两头跑”。

三、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学法用法工作效能

1、精心部署普法学习宣传工作。我局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在全系统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兴起学习热潮。以普法主题纪念日为契机、积极组织参加全区普法宣传活动。借助重大纪念日,大力普及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在计生协会会员日、世界人口日、预防艾滋病日、全国宪法宣传日、国际无烟日、爱国卫生月等主题纪念日,有计划分步骤在开展有影响的主题法制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法治宣传和便民服务,为卫生和计生各项政策法规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网上学法和考试。根据省卫健委的统一安排,组织在职工作人员通过学法考试系统参加行业学法考法,参考率和考试合格率达100%。

3、组织行政执法管理及执法人员到常德市委党校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大力提升行政执法业务能力与水平。

四、全面推行 “行政执法四项制度”落实。

我局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落实,执法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全年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54起,行政应诉案件1起。

1、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通过鼎城区政府网站及时公示公开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机构全称、法定代表人、执法职责与依据、投诉监督电话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及时公示公开我局《行政执法执法人员清单》,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及时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2、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我局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我局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7台,摄像机2台,录音笔2支,视频数据处理站一台,确保执法工作全程记录。按照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也应记录入卷。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3、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区卫健局成立了法制监督股,聘请了湖南先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为法律顾问,负责对所有行政处罚的进行法制审核,确保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4、全面落实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我局所有一般程序的行政执法案件,全面采用说理式文书,确实将与案件结果有关联的那些事实全部陈述出来,用说理加论证的方法推导出案件违法事实和需要处罚的结果,确保事实具有说服力。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我局对发布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公开、备案、评估、清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了规范性文件起草的基本标准和办理流程,建立了从业务股室起草、办公室与法监股办理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到局党组审议、领导审签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处理程序。

六、加大执法力度,创新监管模式,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能

1.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执法。配合区疫情指挥部开展对各乡镇值班值守、重点人群核酸检测、60岁以上老人疫苗加强针接种、场所码申请和使用、高速路口值班值守、涉外人员摸排、重点场所管控、重点人员管控等情况的督查。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了扫“场所码”专班,对全区各经营场所扫“场所码”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我局对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放射诊疗、公共场所等单位开展了随机抽查工作,共抽查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22家、学校卫生22家、医疗卫生12家、传染病防治21家、妇幼健康12家、放射诊疗单位4家、公共场所32家,抽检情况在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对存在问题的被监督单位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和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对严重违法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全年共立案查处11起,收缴罚款5000元。

3.推行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和轻罚。区卫健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了《常德市鼎城区卫生健康局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不予处法、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清单》。清单涉及事项总数共12项,其中不予处罚5项,从轻处罚14项,减轻处罚3项。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时指出,教育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提升行政相对人守法意识,避免同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统一。

4、我局全面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锐意进取,不断创新,经单位申报、市州初审、综合评估、集体研究和网上公示等环节,“行业自律创新执法监督新局面”被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评为2022年度湖南省“十四五”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之一,为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七、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贯彻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理念贯穿工作的全过程,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把法治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纳入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与改革中,确保了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八、存在的不足

2022年,区卫健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法律法规及新理论学习掌握不够全面深刻,运用法律手段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有待加强。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工作人员法治理念仍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案件仍存在事实证据单一、文书质量较低等问题。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单一,培训学习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对外宣传载体和方式有待拓展。

九、下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进一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坚持夯实基础、开拓创新,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相应制度体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步伐。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细化任务分工,强化责任意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督促检查,从而有力推动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鼎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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