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鼎城区关于“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10-28 14:34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贯彻落实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报告反馈“常德市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重‘厂建’轻‘管建’,存在建设后不管,监管缺位的情形。”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参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2号)文件精神,按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贯彻落实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该问题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常德市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重‘厂建’轻‘管建’,存在建设后不管,监管缺位的情形。”问题。

主体责任单位: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

牵头督导单位:常德市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目标:持续推进管网建设,强化监管责任。

整改措施:持续推进。

整改完成情况:

1.今年在黄土店、石公桥、韩公渡、周家店、双桥坪等5个乡镇实施了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年底投入使用;

2.拟继续实施《鼎城区乡镇污水管网扩建项目》;

3.已出台印发《常德市鼎城区乡镇污水处理厂绩效考核方案》及《鼎城区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方案》,并严格依照实施。

已达到整改目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市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8日

受理部门:常德市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36-7355107

联系地址:鼎城区永丰路西段         

常德市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