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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常鼎政复不受字〔2023〕2号

来源:鼎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16 11:30 浏览次数: 【字体:

申请人:赵某某,女,1986年6月23日出生,住所地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光明路1666号。

被申请人: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常德市鼎城区玉霞街道办事处善卷路2972号。

法定代表人:蒋斌,局长。

你对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12315平台对你投诉事项作出的结案反馈不服,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收悉。

经审查,本机关认为: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12315平台对你投诉事项作出的结案反馈系行政机关对你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后依法予以结果告知。该反馈既不会影响你的实体权利,也不会阻碍你其他法定救济权利的行使,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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