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救济渠道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将鼎城区卫生健康局实施行政处罚的救济渠道公示如下:
一、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机关:鼎城区人民政府。
部门地址:鼎城区临沅路459号常德市鼎城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
2.行政复议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60日之内。
二、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机关:常德市澧县人民法院。
部门地址:澧县永兴寺路56号
2.行政诉讼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六个月内。
鼎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2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