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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救济渠道公示

来源:鼎城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3-02-12 16:0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将鼎城区卫生健康局实施行政处罚的救济渠道公示如下:

一、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机关:鼎城区人民政府。

部门地址:鼎城区临沅路459号常德市鼎城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

2.行政复议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60日之内。

二、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机关:常德市澧县人民法院。

部门地址:澧县永兴寺路56号

2.行政诉讼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六个月内。

鼎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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