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区财政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1)》,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不断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局里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二级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并将法治工作纳入财政绩效考核内容,并与相关人员签订执法责任状,实行任务到股室(单位)、责任到人。设立财政法制工作机构,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和完善有关办公设备。明确规定税政法规股具体负责财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法制宣传教育、执法监督管理、行政复议、诉讼、行政审批;税收政策的研究和建议、税收资源的普查及统计分析等20多项管理事务及职能。
2.强化法制教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水平。结合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法治学习计划,建立健全财政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制定干部学法计划,落实年度学法内容。不断完善财政普法制度,促进普法活动深入开展。按照要求组织局机关参加普法考试,普法考试全部合格。举办《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等讲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专题培训等,积极组织全区财务人员开展新《预算法》学习与宣传,积极参加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组织的财政法规知识竞赛。建立健全财政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严格实行法律知识考试合格制度,组织全局干部参加了依法行政考试,截至目前共有36名同志取得执法证,将所有未取得执法证的同志调离执法岗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科学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加大宣传宪法、民法典、财政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制进社区、下乡村活动。全年组织干部学法8次,开展送法入社区1次、下基层2次。
3.严格财政监督执法,增强行政执法效能。一是强化财政监督。为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杜绝出现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现象,避免发生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情况,财政局在落实执法责任制的前提下对具有执法职能的财政监督检查事项进行了全面规范。坚持事前报告有计划。每年初,根据工作实际,经过专题研究,制定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和领导进行审批,做到无审批不执行。事中检查有制度。在每次的监督检查行动中,都制定了具体的行动方案,明确了具体的方法和步骤,如在扶贫领域资金等专项检查中,按方案深入实地走访座谈,加强项目现场考察,认真审核凭证资料,查找出涉嫌危改资金索取回扣和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补贴等问题线索20多条;在“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问题线索50多条,追缴违纪违规资金80多万元,退还群众资金5.33万元。事后处理有依据。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都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并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得到了理解和支持,没有出现不良反响。二是规范自由裁量权。以《常德市财政局规范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为基础,建立《常德市鼎城区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目录》,通过局域网、政务公开网对外予以公布,并依据《常德市鼎城区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目录》对财政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罚。三是全面推行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了财政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评议考核制度,摸清了“财政行政执法资源”家底,建立起“行政执法资源台账”,强化财政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意识。四是严格财政执法文书把关。严格按照省市制定《财政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行政处罚执法文书格式体例,严把财政行政处罚文书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当性三关,规范财政行政处罚告知、听证、复议制度,加大财政执法监督力度,提升财政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4.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持续推进公正司法。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明确规定凡属局内重大问题、人事任免、大额资金分配以及其他应由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均由党组会议或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做到了决策的事项、内容和程序事先设定,决策经过集体讨论,形成记录备查,在议事决策中“一把手”末位表态。并制定《局党组会议制度》、《局务会议制度》、《依法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汇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密事项外,主动依法按时公开应对事项,如财政预决算、重大资金分配和安排等。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要行政决策论证,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法律意见。2021年,法律顾问为我局举办专题培训2次,出具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5次,确保政府的重大决策科学性、合法性与可操作性。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定期清理制度,除完成财政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审查外,还积极参与审核区政府转来的涉及财政管理的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今年本级财政配合房产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立项1件;参与审核规范性文件15件,提出建议35条。推进公正司法。一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议案提案。2021年,全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委员提案12件,均依法依规、按时保质完成办理任务,见面率、答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二是做好复议诉讼应诉工作。尊重并执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行政,不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及时应对行政复议与诉讼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理有关案件,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落实检察机关意见和检察建议。2021年,全局无行政复议,妥善处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目前,我局已经有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案件出现的重大疑点难点问题也随之增多,由于执法人员储备的相关执法知识的有限性,导致案件处理中对事实的认定、证据的收集、法律的适用等依据出现了偏差,导致行政决定被撤回的现象,影响了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2.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由于缺乏法律协调机制,平时与司法与法制部门交流不够,在行政决定听证会的程序、行政案件疑点难点问题的认定、社会影响大、敏感性强的案件缺少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交流和法制部门指导,不能集思广益形成解决行政争议的合力,阻碍行政执法案件的妥善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打算
1.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严格财政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干部学法计划,加大财政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力度。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加大宣传宪法、民法典、财政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常组织开展法制进社区、下乡村活动。
2.认真开展执法监督。对每一宗案卷文书的内容和案卷的制作进行细致的检查,对存疑问题逐一进行解核实,要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全面的反馈,执法文书、卷宗要清晰完整的记载立案、调查、听证、现场照片、法制审核、决定等程序,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加大行政处罚审查力度,杜绝不文明执法、滥执罚行为发生。
3.加快四项制度的落实。虽然制定了四项制度的落实方案,但仍然有些方面尚未落实到位。今后要严格落实四项制度个方面的要求,逐步将个方面的要求落实到位,提高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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