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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事项目录

来源:鼎城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05 14:30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法制审核及集体决策备注
1行政许可需以同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1. 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2. 是否超越本机关执法权限;
3. 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违法定性是否准确;
4. 程序是否合法;
5. 行政裁量权行使是否适当。
向区司法局备案
2行政许可拟作岀的不予(变更、延续)行政许可决定或者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3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提出陈述、申辩的行政许可。
4行政许可经特别程序(听证、招标、拍卖、检验、监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审查的行政许可。
5行政许可拟作出的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 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决定。
6行政许可拟作出的其他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许可决定。
7行政处罚拟作出对公民个人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的案件;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在非经营活动中处以3万元以上罚款的案件;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经营活动中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的案件;通过听证程序拟作出的各类林业处罚的案件。
8行政处罚常德市财政局、鼎城区人民政府要求直接立案查处的案件。
9行政处罚涉嫌犯罪需要移送的案件。1. 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2. 是否超越本机关执法权限;
3. 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违法定性是否准确;
4. 程序是否合法;
5. 行政裁量权行使是否适当。
向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备案
10行政处罚拟作出的其他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处罚决定。向区司法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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