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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来源: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4-12 11: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区全面依法治区办“谁普法、谁执法”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现就贯彻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意义

实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是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各股室及各二级机构既是依法治理的重点,更是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的主力军。实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无论对于进一步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覆盖面、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还是对于促进执法与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工作目标

通过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有效地普及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素质、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推动形成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提升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执法水平。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区发改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贺云

副组长:黄林、秦杰

成员: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

具体责任科室:综合办公室

其他股室及二级机构根据职能职责配合做好普法相关工作。

四、普法内容

(一)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公民基本权利义务教育、守法与法律权威教育,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使宪法深入人心。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基本法律法规,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学习宣传发展改革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

(三)学习宣传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大力宣传《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律法规。

五、普法对象和要求

普法对象为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树立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意识。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等制度,把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及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六、活动方式

(一)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及国家基本法律。致力维护宪法权威,培养民主法制观念,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行为,提高本系统管理人员宪法意识。

(二)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利用讲座、集中学习和学法考法制度,加强本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施行日等重大法制宣传教育特殊时段,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和“法律六进”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

附件:1.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普法责任清单

2.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12日

附件1:

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普法责任清单

一、共性清单

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法典的宣传普及,深入宣传促进高质量发展、助推“三高四新”战略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管理、执法和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二、个性清单

重点宣传普及宏观调控法律法规,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长江保护法、矿山安全法、招标投标法、价格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反食品浪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附件2:

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一、共性清单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3.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内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

4.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5.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年内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或法治学习讲座不少于1次。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98%以上。按规定及时编辑、更新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学习读本和考试题库。

6.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是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7.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

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

8.结合乡村振兴联系点打造本单位普法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9.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和《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个性清单

10.组织开展《长江保护法》普法宣传。

11.组织开展《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普法宣传。

12.组织开展《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普法宣传。

13.待《湖南省通用航空条例》正式公布后,组织开展专题普法宣传。

14.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普法宣传。

15.组织开展《湖南省节能监察办法》普法宣传。

16.针对新修订的《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做好宣传解读。

17.做好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工作,宣传粮食相关法律法规,提倡科学消费、爱粮节粮。

18.做好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工作,宣传《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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