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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统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鼎城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02-27 15:04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统计局的指导下,区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国家、省局和市局统计法治工作要求为指导,继续紧扣统计执法、统计巡查、普法宣传和统计服务等工作重点,扎实工作,力求实效。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统计局和区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为确保全年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区统计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确保统计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区 “三类人员”中,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等重大统计改革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配套文件的再学习再认识再普及,加强了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宣讲,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领会精神实质、掌握主要内容与具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三是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推进“双随机”抽查、内部稽查、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四位一体”的统计执法监督机制。一是利用“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四上”单位入退库专项检查10次,年度执法检查单位21个;二是及时有效完成上级转办、领导批示、受理举报和业务股室移送等统计违法案件的执法检查和案件处理工作;三是各专业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开展各专业的内部稽查。

四是严肃惩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坚决对统计违法行为“零容忍”,旗帜鲜明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严格按照《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要求,严肃追究统计违法单位法律责任,并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按规定移交任免机关或纪检监察追究党纪政务责任。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通过加强与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联系,协调工信、发改、商务、住建等部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数据核查等落实“四个必查”,目前为止未发现权利干预、“数据寻租”、执法不严、虚假入库退库等问题。

五是规范统计执法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统计执法,完善配套措施,细化具体流程;严格办案标准、规范办案程序和法律文书;完善统计执法调查取证、执法告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制度,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六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更好的开展统计工作,做好依法治统工作,我局对统计人员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开展业务培训,以强化统计人员的基础业务统计能力。针对“四上”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统计基础知识、统计调查内容等培训,加强源头治理,有效提升基层统计工作的数据质量;针对统计从业人员召开服务业、工业能源、劳动工资、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等各专业的业务培训会,学习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统计从业对法律法规的认识,提高统计源头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法治理论学习深度不够。运用新思想、新理念谋划指导统计法治工作的能力有待增强。二是舆论氛围不浓。由于统计法律宣传不到位,遇到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一直处于被动状态,部分企事业单位对行政执法认知度不够高。三是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执法人员力量不足,尤其是专业人才后备不足;执法人员思想认识上的紧迫感和深度不够,自觉履行各项工作职责的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主动性欠缺。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始终坚持把法治建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局党组带头学法用法,推动全局干部遵法守法,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法治建设工作文件及区领导在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法治建设人人有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和措施,带头落实法治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加强领导责任制,切实把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从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工作经费及设备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人落实,责任到位。一把手亲自督促各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行为,全年未发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考核,鼓励和支持全局干部参加省、市学法考试。

四、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和思路

一是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持续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将法律法规培训作为常态化教育持续推进,做到统计行业从业者人人皆知皆会。继续扩大“三类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不留死角、宣传到位。

二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狠抓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提升发现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能力,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将执法检查深入到企业,落实到基层。在开展全区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抓重点、破疑点、解难点,不断加强专业化统计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落实“四项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执法决定说明理由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学习,把握监管风险点,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化解风险。

四是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的意见》精神,推进统计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等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及时向纪委监委报告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重大统计监督事项会商研判、统计违纪违法线索移送机制,加强监督信息共享,依规依纪依法做好责任追究和案件警示通报工作。

鼎城区统计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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