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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石板滩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板滩镇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石板滩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5-25 11:08 浏览次数: 【字体:

鼎石政发〔2023〕10号

全镇各村(居)民委员会、驻镇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鼎城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石板滩镇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评议,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对全镇各村(居)民委员会进行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议。

二、工作步骤

考核评议工作由镇河长办公室(简称“镇河长办”)组织实施,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细则,对照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任务表,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1.开展自评:9月底前,各村(居)民委员会完成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提交镇河长办。

2.综合考评:10月底前,镇河长办根据各村(居)民委员会自评、对照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任务表,结合季度督查考核情况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评分排名前列的,推荐列入镇政府真抓实干激励名单给予表彰。对发生重大污染事故、被国家和省市区有关部门点名通报批评的单位,将给予严肃处理。

3.报批审定:11月15日前,镇河长办将考核结果呈报镇级总河长审定。

4.通报结果:11月底前,镇河长办在全镇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

三、评分标准

实行百分制,设加、扣分项。其中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扣分不设上限,评分细则见《附件》。

附件:石板滩镇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评分细则

鼎城区石板滩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5日

石板滩镇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指标

单项计分

评价及扣分标准

考核部门

40分

资料整理

5分

资料整理合格情况

镇河长办

出台村级工作方案,建立本村河长制组织体系,明确村级河长及民间河长、保洁员到渠。

5分

未出台村级工作方案的扣1分,村级河长制组织体系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民间河长、保洁员设置缺一处扣1分。

有专门的河长制办公室及文件柜,明确专人负责河长制工作。

5分

办公室、文件柜缺一样扣1分,未明确专人负责河长制工作的扣2分。

镇河长办立的河流公示牌保护。

5分

公示牌人为损坏一处扣1分,被盗一块扣5分。

河长巡查、记录。

5分

河长巡查记录,缺一次扣0.5分,缺一月扣1分,扣完为止。

问题处理照片存档

10分

问题处理照片,缺一张扣0.5分

镇河长办下发文件下载存档

5分

文件存档缺一份扣1分,扣完为止。

信息报送

20分

巡河登记表上报镇河长办

10分

巡河登记表上报,迟报一次扣0.5分,未报一次扣2分。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镇河长办

5分

发现问题未上报,一次扣1分。

问题处理照片上报镇河长办

5分

问题处理照片,缺一张扣0.5分。

实施效果

20分

日常管护效果

20分

按照《河湖日常管护及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评分。

交办督查

15分

县、镇河长办交办事项

10分

每项落实不满意扣1分,未落实,扣2分。

群众举报问题的处理情况

5分

一次处理不及时、不满意扣0.5分,未处理扣1分。

宣传发动

5分

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

5分

各村居应加大河长制的宣传和引导力度,利用多种宣传工具宣传、引导。只用一种宣传工具宣传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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