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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石板滩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石板滩镇河湖长制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石板滩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01 11:37 浏览次数: 【字体:

鼎石政发〔2023〕2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驻镇各单位:

根据省、市、区各级河办的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并结合我镇党委政府及各村(居)人员工作分工的调整及安排,为了更进一步加强我镇河湖库管理和水资源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我镇河湖长制工作委员会职责、任务、分工及名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石板滩镇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委员会名单

附件2:石板滩镇2023年“河湖库”镇村两级河湖库名单

附件3: 石板滩镇镇级河(湖)库长职责

鼎城区石板滩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日

附件1:

石板滩镇河湖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总  河(湖)长:梅小清

总  河(湖)长:陈福芝

副总河(湖)长:鲍雪梅

河 道 总 警 长:何有缘

纪 监 委 督 察:李  刚

成  员:肖  潜  文勇茂  金  盛  李立诚

尹剑峰  赵  晗  余  勇  蒋新法

各站(办)所长及各村(居)支部书记

附件2:

石板滩镇2023年“河湖库”镇村两级

河湖库名单

总 河 长:梅小清  党委书记

总 河 长:陈福芝 镇    长

副 河 长:鲍雪梅  副 镇 长

序号

河流名称

乡镇河湖长

村级河段长

起始点

备注

姓名

职务

1

渐河

李  刚

纪委书记

周元华(莲花堰居委会)

宁爱华(石板滩居委会)

周成武(荷花堰居委会)

灵泉寺闸至渐河桥

辖区范围内属地原则巡查河库

灵泉寺闸至渐河桥

渐河桥至拉屎岗

2

朱家岗

李  刚

纪委书记

宁爱华(石板滩居委会)

周成武(荷花堰居委会)

张志辉(毛栗岗村)

灵泉寺闸至灌溪交界处

3

黄古垱

鲍雪梅

副镇长

杨付忠(拾柴坡村)

拾柴坡村至蒋家垱

4

姚树坡

王  俊

副镇长

梅红波(常水居委会)

蔡家岗南山至苏公溪

5

古堤坪

陈福芝

镇长

梅红波(常水居委会)

蔡家岗南山至苏公溪

6

堆子岗

肖  潜

专职

副书记

梅红波(常水居委会)

廖  彪(雷家铺村)

雷家铺交界处至新渐河(常水)

桃源交界处至常水交界处(雷家铺)

7

麻家坪

赵晗

副镇长

安  辉(玉皇庵村)

曾  勇(兴隆桥村)

王  剑 (狮子山村)

大溪冲水库至新渐河

8

雷家坪

金  盛

统战委员

宣传委员

曾  勇(兴隆桥村)

罗湾水库至龚家台

附件3:

石板滩镇镇级河(湖)库长职责

1、乡镇级河长是该镇范围内责任河流的第一责任人,对责任河流的治理、管理、保护负责,履行指导、协调、督察、巡查、监督、调度等职责。

2、负责组织责任河流实施“一河一策”方案,协调推进河流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执法监管等重点任务。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3、负责组织对其责任河流管理范围内的非法侵占河流水域岸线、围垦河流(湖泊)、盗采砂石资源、破坏河流工程设施、违法取水排污、电毒炸鱼等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4、负责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流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

5、负责其责任河流建立动态监管及长效管护机制,积极创建无垃圾、无黑臭、无直排、无违章、无障碍、无淤积、无损毁的样板河流负责指示、督察、监督下一级河长、相关责任主体和有关镇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履行职责。

6、负责指导、督察、监督下一级河长、相关责任主体和有关镇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履行职责。

7、全面掌握责任河流基本情况,负责对其责任河流(湖泊)开展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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