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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德市鼎城区企业上市“双倍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2-16 15:51 浏览次数: 【字体:

常鼎政办发〔202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农林场、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常德市鼎城区企业上市“双倍增”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6日

常德市鼎城区企业上市“双倍增”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企业上市“双倍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21〕1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企业上市和直接融资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总体目标  

(一)企业上市数量破零。力争到 2025 年,全区境内(外)上市公司实现零的突破,达到3家以上(含高新区2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及湖南股交所挂牌企业数量达6家以上;进入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企业数量达10家以上 ,进入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企业数量达10家以上。    

(二)直接融资大幅提升。力争到 2025 年,全区上市公司直接融资总量累计突破20亿元,资产证券化率居全市前列。形成1-2个特色产业,培育2-3个龙头企业,打造以上市公司为龙头的现代产业集群,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上市公司引领和支撑区域经济发展作用增强。

二、落实工作举措

(一)提高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质量。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包括区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和拟上市重点后备企业资源库。围绕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大健康、新材料、农业等重点产业,工信局、科技局、农业局每年各遴选推荐3家以上,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遴选推荐1家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广阔、具有上市意愿的企业进入区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牵头单位:区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广体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二)加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鼎城区促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库内企业进行核实评估,并择优推荐其进入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和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区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名单每年公布一次,并实行动态管理。区人民政府每年对区内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开展一次有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的调查评估工作,不具备条件的及时退库。(牵头单位:区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三)引导上市后备企业股改。扎实推进“资本市场区域工程”,鼓励和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区内每年股份制改造企业不少于2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行业内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牵头单位:区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文旅广体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四)推进企业挂牌工作。支持企业规范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在“新三板”和湖南股交所挂牌,每年在“新三板”或湖南股交所挂牌不少于1家。积极推动新三板挂牌企业进入精选层,力争每两年有1家企业进入精选层。(牵头单位:区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五)推动企业上市。推动企业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或精选层企业转证券交易所上市,积极协调解决企业上市相关问题,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有序推进,力争两年之内遴选1家以上企业向湖南省证监局进行辅导报备,三年之内完成辅导验收、向中国证监会或沪深证券交易所报材料并被受理,四年之内实现IPO上市或四年之内有1家精选层企业成功转证券交易所上市。(牵头单位:区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六)支持上市公司发展。鼓励上市公司在本区开展业务,同等条件下支持本地上市公司发挥资本优势和产业优势,参与本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社会事业项目、平台公司改革等,在全区打造一批带动性强、示范性好的优质项目。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本地企业,提高本地企业规模质量,发挥上市企业的龙头作用,鼓励上市企业通过投资持股、战略合作、收购兼并等形式,整合全区上下游产业链,带动全区中小企业提升技术含量,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企业集团。积极为上市公司引进、建设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并提供用地等方面政策支持,让上市公司扎根本地、深耕本地。支持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直接融资,实现资本倍增。(牵头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区国资中心等相关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农林场>)

三、开展专业服务

(一)培训指导服务。每年组织参加2场大型资本市场培训,对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股东和高管进行专题培训和辅导,使企业掌握资本市场基础知识,熟悉资本市场工具,改变单纯依赖传统金融机构的观念,强化借力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的意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协助湖南股权交易所及上市中介机构对区域内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进行逐一走访、对接。(牵头单位:区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二)主动靠前服务。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全区上市后备企业的服务工作,定期对企业经营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引导企业不越红线,检查情况每半年要定期报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敏感情况要及时报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可能涉及行政处罚的,应当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提前加强与企业沟通,妥善予以处置。加强对拟上市重点后备企业上市过程中的舆情管控和引导工作,防止负面、不实舆情影响企业上市进程。积极帮助上市公司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企业在相关院校定制产业工人培训班,保障企业用工需求。(牵头单位:区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

四、给予补助激励

(一)企业上市补助。在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上市(挂牌)中介机构的辅导下,向湖南证监局申请辅导报备并通过辅导验收的,区财政补助企业100万元;对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提出IPO申请过会的,区财政补助企业100万元;对在境内证券市场实现IPO上市的,区财政补助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高管团队成员(具体名单由企业提供)300万元;对在境外证券市场实现IPO上市的,区财政补助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高管团队成员(具体名单由企业提供)200万元。企业采取买壳、借壳方式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区的,区财政补助企业500万元(其中300万元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高管团队成员)。常德高新区企业由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高新区落实市场主体和规上企业上市企业双倍增工作方案〉的通知》(常高新办函〔2021〕1号)进行补助,不重复补助。(牵头单位:区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高新区管委会)

(二)挂牌补助。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区财政补助企业30万元;在湖南股交所挂牌的企业,区财政按照企业挂牌前实际支付给中介机构服务费给予补助,主要补助省市奖补资金后的缺口部分,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企业从挂牌转境内(外)上市的,按照补助标准的差额进行补助;企业在不同层次资本市场挂牌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补助,不重复补助。常德高新区企业由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高新区落实市场主体和规上企业上市企业双倍增工作方案〉的通知》进行补助,不重复补助。(牵头单位:区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

(三)上市公司发展补助。鼓励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本地非上市企业,上市公司发展补助按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企业上市“双倍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21〕16号)文件执行。(牵头单位:区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五、强化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区企业上市工作,研究解决全区企业上市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加快企业上市步伐。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区领导联企业、部门负责人蹲企业机制,联企业领导对该企业的上市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并负责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蹲企业干部负责点对点服务企业,帮助企业解决上市和发展中的问题。对重点拟上市企业,建立区级领导牵头负责的工作机制。 

(三)落实督导考核。将企业上市工作纳入行业主管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及高质量发展考核,压紧压实责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调度企业上市相关工作,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业上市工作的日常督促、指导、考核。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鼎城区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挂牌)实施办法〉的通知》(常鼎政办发〔2018〕1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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