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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补正资料通知书 常鼎政复通字〔2023〕15号

来源:鼎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1-27 09:34 浏览次数: 【字体:

朱建军:

你不服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城管执法大队作出的限期改正通知书,以来信方式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3年11月22日收悉。经初步审查,你需对以下资料予以补正:

1.你本人亲笔签名捺印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原件一式二份;

2. 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你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明确(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2份行政行为文书),建议明确被复议的行政行为(如你对2个行政行为均申请行政复议,则需要分别对2个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即一行为一申请);

4. 你认为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请收到本补正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补正资料提交至常德市鼎城区司法局,以便本机关及时审查是否受理你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特此通知。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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